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鱼峰区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精神,执行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城区2024年度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3.24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负债总额为10.22亿元,比上年增加0.9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2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7.19%,比上年增长了0.61 个百分点。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如柳州龙翔食品产业园、柳州市里雍白沙两镇水厂建设项目、柳州市鱼峰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龙翔云智慧物流中心、静兰路10号停车场项目等。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我区无国有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4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97亿元(账面净值,下同),同比下降1.32%,其中:行政单位资产4.6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8.47亿元,民间非营利组织(指辖区内的社区及村委)资产1.83亿元,负债总额2.86亿元,同比下降2.39%,净资产总额12.11亿元,同比下降1.06%。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6点数据为小鱼峰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1)建设用地。全区国有建设用地3475.95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878.21公顷;建制镇用地65.20公顷;村庄用地37.06公顷;采矿用地78.85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0.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76.68公顷。
(2)耕地。全区国有耕地312.21公顷。其中,水田27.68公顷;水浇地14.41公顷;旱地270.12公顷。
(3)园地。全区国有园地70.79公顷。其中,果园63.49公顷;其他园地7.30公顷。
(4)森林。全区国有林地3332.5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550.41公顷;竹林地19.63公顷;灌木林地1754.49公顷;其他林地8.05公顷。
(5)草地。全区国有草地158.21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2.47公顷;其他草地155.74公顷。
(6)湿地。全区国有湿地345.44公顷。其中,内陆滩涂345.44公顷。
(7)矿产。我区2020年6月设立采矿权1宗,为广西柳州森茂矿业有限公司柳江大泽锰矿项目,项目位于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大塘口屯,登记矿种为锰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储量112.8万吨,开采年限到2029年11月,目前矿山仍处于基建期,未正常投产。
(8)自然保护地。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地1个,即自治区级龙潭-都乐岩风景名胜区,其中涉及鱼峰区面积为683.62公顷。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鱼峰区工矿仓储类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2宗,面积10.4公顷,土地总价款收入0.31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不含金融企业)
1.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一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治理体系,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指导区属企业制定和完善了《龙翔集团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实施办法》、《龙翔集团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招投标及采购管理程序》等14项制度,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监管机制,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二是持续推进抓实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开发自有资产运营模式探索及相关市场调研,制定了《龙翔集团公司招商引资方案》,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健康、安全、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
2.夯实基础管理,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指导区属国企通过完善内部运营组织管理、抓实优化流程、抓牢强化集团管控、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逐步将公司业务板块整合,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组织对龙翔集团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制定2024年度《鱼峰区区属国有企业及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激发企业管理人员内生动力。三是通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报表系统监控,对月度经济指标分析,调整经营策略,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圆满完成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为2025年企业预算安排夯实基础。2024年末我区国有资本权益为3.02亿元,较上年增值0.19亿元,增长幅度为6.59%。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摸清底数,优化资产配置。督促指导区属国企通过实地摸排、清点资产,建立资产台账,对“老破小”及利用价值不高的房产进行处置变现,提高资产的保值率;及时补办资产的相关不动产权证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订厂房招商方案,大力推进厂房招商工作,盘活闲置厂房。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资产年租金年收入约0.17亿元(其中:上缴财政出租性资产非税收入约0.03亿元,龙翔集团出租性资产租金收入约0.14亿元)。
4.强化国企党建工作,抓实清廉国企建设。一是明确落实区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多措并举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与区属国企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强化纪律建设,把防贪治腐工作落到实处。指导区属国企制定了《龙翔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集团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了《龙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龙翔集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点部门的监督;指导区属国企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违规吃喝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厘清”家底,切实掌握国有资产存量。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全面掌握资产底数。主要包括土地(土地使用权)、房屋、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文物资产、在建工程、各类入账资产情况,积极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区国有资产状况。通过细致清查,做到弄清家底、实物清楚、数据准确。
2.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制度执行。针对拟报废资产,将组建由财务、资产管理及技术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依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技术性能及维修成本等多维度标准进行精准把关。对于资产报废处置,残值收入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要求,于规定时限内全额上缴国库,确保资金流向透明、管理规范。
3.资产使用效能逐步提升。开展闲置资产情况调查,全面掌握闲置资产状况,积极谋划出售、出租或作价出资等盘活方式,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配置效率,促进资产资金良性循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柳州市本级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整体谋划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合理预留建设空间,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1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2024年,鱼峰区工矿仓储类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2宗,面积10.4公顷,土地总价款收入0.31亿元;2024年,鱼峰区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白沙镇白沙村石旦屯宗地成交,面积19.51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成交金额0.03亿元;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
2.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基础性工作,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完成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收集国有农用地、矿山、林地基础资料,选取调查样点进行实地调查、数据采集。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计40.23平方公里,其中三调现状城镇建设用地32.84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4.8平方公里。完成两次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修编工作。“三区三线”确定耕地保有量任务7.72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6.65万亩。
3.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鱼峰区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起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对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召开了鱼峰区林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及林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林长会议和柳州市林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鱼峰区2024年林长制工作,形成全力守护我区绿水青山浓厚氛围。修订了区级副林长、镇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编制了本级副林长任务清单、乡级林长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副林长责任;各级林长共开展调研、巡林等活动549人次,各级党委政府对林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影响和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一些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4.统筹保护与发展,筑牢国家安全的资源基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一是召开鱼峰区2024年田长制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和柳州市田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鱼峰区2024年田长制工作,在全区上下凝聚共识、积聚信心、汇聚合力,形成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的浓厚氛围。二是确立鱼峰区二、三、四级田长,鱼峰区二级田长、副田长5人,三级田长、副田长29人,四级田长32人,网格员(护田员)149人,建成“田长+网格员”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村屯、地块,构建党政同责、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已设立县级田长制公示牌2个、乡镇级公示牌5个、村级公示牌17个,田长制公示牌设立完成进度100%。三
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以田长令印发《鱼峰区田长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鱼峰区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等7个配套制度,明确鱼峰区田长办工作规则、鱼峰区三级(乡镇、街道)田长考核方式方法等田长制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四是圆满完成耕地保护重点任务。2024年需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7.72万亩,实际完成7.92万亩,超出任务数0.2017万亩;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统计,我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64万亩;2024年,我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8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8.98%,远低于国家和自治区问责比例;2024年我区耕地净流入914亩。
5.全面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助力稳住全区经济大盘。加强各类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鹿峰高速、鱼宜高速、生态有机绿色食品、方便速食品等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主动统筹和协调项目土地预征、耕地占补、用地和用林组卷报批等工作。加强项目用地监管,对项目前期工作涉及使用临时用地的,主动指导用地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用地。
6.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推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础,实施土地整治,全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持续优化林业经济发展。2024年,鱼峰区报备入库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基田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里雍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分割一)、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大田村、王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指标419亩,新增水田指标498亩,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完成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种植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一是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办理相关证件难。市国资委移交给鱼峰区政府位于鱼峰辖区的国有企业的非生资产和区属改制企业移交代管的历史遗留资产,因资产形成久远,材料缺失,基本未办理不动产证件,难以盘活资产,制约了国有资产存量优化与价值变现进程;二是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年久维修价值低。市国资委及区民政局等单位移交的老破小旧房产及孤老房,线路老化,给排水管道等核心配套设施已远超使用年限,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没有维修价值,或者维修的成本较高,这一现状使得资产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出租条件,未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历史遗留的资产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房产资产由于时间久远找不到入账相关依据,以名义价值入账,同时对资产的价值评估不准确、资产登记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清查结果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林权登记进度缓慢。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林地确权界线等基础数据精度低,误差大,导致未能及时发放林权证给农户,造成了部分林农要求明确林权时产生林地纠纷。集体林权登记的数据内容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内容不一致。集体林权登记的数据信息是2008年国家林业局当时确定的,与现在的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有很大的区别,需要重新调查核实后才能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一致,因此,整合相关联数据进行自动化处理存在较大困难,数据采集、核实、整合工作量巨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持续全面深化国企清廉建设。明确落实区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与完善制度体系,特别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督,要求区属国企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重点岗位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此外,要求龙翔集团加强对《龙翔集团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区属国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及时修订完善。加强落实资产管理人的主体责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处置水平,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置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后实施。提高自主盈利能力,实现多元化“造血”,增加企业经营收入。
4.加快移交资产的不动产权证件办理。市国资委移交给鱼峰区政府位于鱼峰辖区的国有企业的非生资产基本未办理不动产证件,为盘活资产,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下一步加快补办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件的资产,发挥资产的有效使用率。
5.加强证件办理协调机制,促进土地权属清晰。对部分国有房屋土地资产因土地权属不清、原始建造记录遗失等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及转让手续的情况,建议市住建、不动产等部门给予政策支持补办相关证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部分只登记不发证的资产进行确权,补办证件后再行拍卖处置。
6.对一些没有重建或者开发价值的老破小房产,建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将无用资产置换成现金进行投资,盘活闲置资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进一步梳理全区资产情况,理清产权归属情况。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形成闭环管理,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明确各单位要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财政承受能力等,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推动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节约财政支出。
(三)自然资源资产。
1.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按照“指界一宗、核对一宗、完善一宗、申请一宗”的工作方式,组织专业人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手段扎实推进国有林场不动产确权登记及被侵占林地回收工作。
2.主动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及林场的沟通对接,特别是涉及被侵占林地回收方案制定及实施,建议林场结合实际,针对目前尚未回收的被侵占林地,林场制定有针对性的一地一策回收方案,以便回收工作能顺利进行;同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提升林地回收成效。
3.探索新的林权纠纷调处方式方法,我区将继续深化技术创新、优化林权纠纷调处机制,不断提升林权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将大量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切实维护集体和林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