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发〔2020〕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3-19 09:4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两级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 

  (一)2020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牵头部门于228日前将承办的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等)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至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二)2020年鱼峰区为民办10项实事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区政府507办(电子版通过网格报送至区政府办受理员02,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定期公布各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制定,年底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1.2020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2.2020年鱼峰区为民办10项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2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


年度计划

鱼政发〔2020〕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两级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 

  (一)2020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牵头部门于228日前将承办的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等)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至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二)2020年鱼峰区为民办10项实事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区政府507办(电子版通过网格报送至区政府办受理员02,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定期公布各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制定,年底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1.2020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2.2020年鱼峰区为民办10项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2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