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鱼峰区法制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01-02 15:53   

  2018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以下简称《纲要》)和鱼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9月,因工作成绩突出,我办被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人社厅授予“政府法制工作记集体二等功”荣誉。现将我办2018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按时按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我办严格按照报告制度要求,组织辖区政府各部门开展2017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截至2018120日,我区所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18130日,鱼峰区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内容涵盖了鱼峰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2018年工作打算等。

  (二)担当参谋助手,为政府行政把好法律关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截至201812月,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725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77份、各类合同(协议)109份、强拆法律意见383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56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8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鱼峰区政府法律顾问,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主要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截至201812月,我办共对区政府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20188-10月,我办组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我区20188月之前有效的以政府名义、政府办名义以及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方位清理审核。经清理,最终确定鱼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改1件、拟废止的4件、继续有效的8件,鱼峰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的0件、拟废止的2件、继续有效的0件,鱼峰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的0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强拆案卷的审查力度,发挥纠错功能。二是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管理,根据上级规定,组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续职)考试,做好报名、培训、办证、发证及证件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截至201812月,我区共有90名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 

  (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发挥复议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截至201812月,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依法受理5件,审理终结5件。按照《鱼峰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截至201812月,我办承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6件。 

  (六)加强政府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我办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主要内容,印制了400余份政府法治宣传品,分发给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 

  二、存在问题 

  人少事多,影响工作高效开展。目前,我办仅有工作人员4名,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法制办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不断增加,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调整机构,确定要点。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充实领导小组力量。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 93 号)和《鱼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鱼政办发〔2015〕第45号)的规定,规范和引导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法律智囊”作用,促进政府决策合法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提出修改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制定程序合法。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强拆案卷的审查力度,发挥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事中”监督。派人参与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现场,进行现场监督。三是继续加大对打击“两违”、危险化学品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处理、环保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的监督。四是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管理,根据上级规定,组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续职)考试,做好报名、培训、办证、发证及证件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 

  (五)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各项要求,统一办案尺度,提高办案质量,发挥复议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在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复议机关维持原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将会一同成为被告,因此,要加大纠错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六)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鱼峰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监督指导承办单位的行政应诉案件。继续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项目,制定2019年鱼峰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方式,日常考核主要根据政府各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年终考核主要根据政府各部门的台账进行评价。 

  (八)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管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责任制。督促政府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做好相关合同、文件、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九)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鱼峰区法制办公室

20181229


工作计划总结

鱼峰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以下简称《纲要》)和鱼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9月,因工作成绩突出,我办被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人社厅授予“政府法制工作记集体二等功”荣誉。现将我办2018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按时按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我办严格按照报告制度要求,组织辖区政府各部门开展2017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截至2018120日,我区所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18130日,鱼峰区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内容涵盖了鱼峰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2018年工作打算等。

  (二)担当参谋助手,为政府行政把好法律关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截至201812月,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725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77份、各类合同(协议)109份、强拆法律意见383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56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8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鱼峰区政府法律顾问,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主要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截至201812月,我办共对区政府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20188-10月,我办组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我区20188月之前有效的以政府名义、政府办名义以及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方位清理审核。经清理,最终确定鱼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改1件、拟废止的4件、继续有效的8件,鱼峰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的0件、拟废止的2件、继续有效的0件,鱼峰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的0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强拆案卷的审查力度,发挥纠错功能。二是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管理,根据上级规定,组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续职)考试,做好报名、培训、办证、发证及证件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截至201812月,我区共有90名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 

  (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发挥复议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截至201812月,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依法受理5件,审理终结5件。按照《鱼峰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截至201812月,我办承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6件。 

  (六)加强政府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我办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主要内容,印制了400余份政府法治宣传品,分发给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 

  二、存在问题 

  人少事多,影响工作高效开展。目前,我办仅有工作人员4名,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法制办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不断增加,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调整机构,确定要点。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充实领导小组力量。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 93 号)和《鱼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鱼政办发〔2015〕第45号)的规定,规范和引导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法律智囊”作用,促进政府决策合法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提出修改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制定程序合法。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强拆案卷的审查力度,发挥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事中”监督。派人参与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现场,进行现场监督。三是继续加大对打击“两违”、危险化学品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处理、环保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的监督。四是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管理,根据上级规定,组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续职)考试,做好报名、培训、办证、发证及证件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 

  (五)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各项要求,统一办案尺度,提高办案质量,发挥复议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在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复议机关维持原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将会一同成为被告,因此,要加大纠错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六)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鱼峰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监督指导承办单位的行政应诉案件。继续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项目,制定2019年鱼峰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方式,日常考核主要根据政府各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年终考核主要根据政府各部门的台账进行评价。 

  (八)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管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责任制。督促政府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做好相关合同、文件、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九)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鱼峰区法制办公室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