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3-2691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标  题:
桂医保发〔2023〕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医保发〔2023〕4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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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桂医保发〔2023〕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11-17 09:00   



公共医疗卫生政策与规划

桂医保发〔2023〕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