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3-01 09:10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鱼峰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统筹协同、坚持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职,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我区高质量推进“六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经区委常委会审议并印发《鱼峰区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五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布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区委领导采取“一述一评”方式对13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点评,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对述法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扎实推动权责清单新一轮动态调整工作,最终明确鱼峰区30个部门涉及10个类别共2644项权责事项;两镇各涉及6个类别36项权责事项;非涉农街道,各涉及5个类别25项权责事项;涉农街道,各涉及6个类别29项权责事项。二是推进学法教育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点内容,把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全年分类分级、全覆盖举办15期干部教育培训班,覆盖干部960余人次。组织开展区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场、专题学法2次、旁听庭审活动3次,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三是强化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全区各部门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余场次,参加人数2400余人次,内容覆盖执法案卷制作和证据保存、执法行为规范教育等理论与执法实际相结合的相关知识,干部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三)示范创建和法治监督双向发力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创建要求,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通过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暨2023年度全区法治督察。二是大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组建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专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大力推进社会监督。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受理68件,审理办结58件,防止和纠正不当具体行政行为16件。结合复议案件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发出《行政执法督察通知书》5份,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撤销问题执法决定23件,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今年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0件,败诉2件,败诉率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成效显著。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9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全链通办”改革取得实效。将办理企业相关事项各个环节,集成到“全链通办”上,以线上线下场景应用促进标准统一、流程优化、服务创新,全面实现“一口申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全年新设企业登记1242户,新增注册资本23.07亿元,全程电子化率99%,超过93%的目标;对新设企业继续赠送“4枚印章”,为1239户企业节约31.89万元刻章成本。二是建立乡镇 (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乡镇职责任务9个类别121项职责;非涉农街道,8个类别90项职责;涉农街道,9个类别109项职责。进一步明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面落地,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审批流程,推动优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五)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2023年区政府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时向上级政府及同级人大备案;对2016—2022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6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柳州市鱼峰区外聘法律顾问(外聘律师)考核评价办法》,推动法律顾问服务更加规范精准高效。2023年区政府及各部门法律顾问接受委托代理诉讼119件,审查合同协议87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次,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5份,参加招商洽谈、信访接待、重点工作推进、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现场服务40余场。三是严格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区政府依法做出重大行政决策1个,均严格履行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六)执法规范化持续提高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组织采取专项小组评查、部门交叉评查、社会监督员参与评查的方式,随机抽查953宗行政处罚案卷,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提质,助力案卷质量稳步提升、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等四个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年全区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三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全年全区根据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依法办理免罚案件19件,行政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26%,罚没金额同比下降11%。

(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构建“鱼峰‘1+3’多元解纷模式,全年共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189件,无一件进入诉讼程序,同比下降4.8%,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调解组织建设持续加强。新增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更加规范高效。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全年组织开展2期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150人,辖区内的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贵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鱼峰区电动车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得自治区模范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称号、谢立军等4人荣获得自治区模范商会人民调解员称号,贵港商会一案例入选自治区商会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八)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均等普惠、覆盖城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区辖区内70个村(社区)共有77名法律顾问入驻,提供法律咨询948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67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54起,全面提升为民法律服务水平。二是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推行点援制,已有13名受援人以“点援”方式自主选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绿色通道”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指派法律援助206件;推进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7件。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206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600余人次,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300件。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我区70个村(社区)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84名,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会6场,持续提升法律素质,“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九)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建设广西首个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构建“1+5+N”乡村治理模式,将积分制、清单制、接诉即办、移风易俗等治理方式融入“乡村钉”数字化平台,实现“区、镇、村、屯、户”乡村数字化治理五级联动,平台覆盖鱼峰区21个部门、2个镇、18个行政村,覆盖率100%,户入驻率达85%。白沙镇荣获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开设“积分超市”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积极性》信息获中组部组工信息刊登,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批示在一定区域内推广。二是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全区通办、跨省(市)通办,全市通办”收办件总共为1458件,其中鱼峰区本级为831件,“全区通办”共办理45件,“跨省通办”办件62件。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进鱼峰区个体户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开展鱼峰区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113户;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共接收上级下发抽查任务16个、联合检查任务3个,鱼峰区成员单位自行发起联合抽查任务11个,抽查市场主体共计658户。

(十)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起至10月底,全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单位坚持高位推动、周密部署、压实责任、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取得一定实效。一是扩大宣传渠道,提升群众守法遵规意识。向企业代表、运输行业代表等发放宣传手册,在客货企业、客运站等场所运用宣传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拓展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接收监督。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的形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聚焦整治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专项督察行动,排查隐患问题11条均对标核查整改,全年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数2件,同比下降94.1%,行政应诉案件0件,败诉案件数0件,执法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3年的工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镇(街道)及部分政府部门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少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特色品牌。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区将以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对标找差,增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推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应急管理等政府职能协同优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巩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广西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推进个体户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三)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平安和谐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市场主体保护宣传力度;依托我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夯实基层乡村法治基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和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探索建立涉外法治服务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我区涉外法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涉外法律服务本领,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构创建和制度建设;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顾问团对重点项目、重点涉外企业开展法治服务,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鱼峰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统筹协同、坚持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职,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我区高质量推进“六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经区委常委会审议并印发《鱼峰区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五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布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区委领导采取“一述一评”方式对13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点评,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对述法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扎实推动权责清单新一轮动态调整工作,最终明确鱼峰区30个部门涉及10个类别共2644项权责事项;两镇各涉及6个类别36项权责事项;非涉农街道,各涉及5个类别25项权责事项;涉农街道,各涉及6个类别29项权责事项。二是推进学法教育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点内容,把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全年分类分级、全覆盖举办15期干部教育培训班,覆盖干部960余人次。组织开展区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场、专题学法2次、旁听庭审活动3次,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三是强化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全区各部门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余场次,参加人数2400余人次,内容覆盖执法案卷制作和证据保存、执法行为规范教育等理论与执法实际相结合的相关知识,干部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三)示范创建和法治监督双向发力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创建要求,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通过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暨2023年度全区法治督察。二是大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组建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专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大力推进社会监督。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受理68件,审理办结58件,防止和纠正不当具体行政行为16件。结合复议案件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发出《行政执法督察通知书》5份,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撤销问题执法决定23件,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今年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0件,败诉2件,败诉率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成效显著。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9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全链通办”改革取得实效。将办理企业相关事项各个环节,集成到“全链通办”上,以线上线下场景应用促进标准统一、流程优化、服务创新,全面实现“一口申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全年新设企业登记1242户,新增注册资本23.07亿元,全程电子化率99%,超过93%的目标;对新设企业继续赠送“4枚印章”,为1239户企业节约31.89万元刻章成本。二是建立乡镇 (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乡镇职责任务9个类别121项职责;非涉农街道,8个类别90项职责;涉农街道,9个类别109项职责。进一步明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面落地,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审批流程,推动优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五)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2023年区政府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时向上级政府及同级人大备案;对2016—2022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6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柳州市鱼峰区外聘法律顾问(外聘律师)考核评价办法》,推动法律顾问服务更加规范精准高效。2023年区政府及各部门法律顾问接受委托代理诉讼119件,审查合同协议87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次,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5份,参加招商洽谈、信访接待、重点工作推进、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现场服务40余场。三是严格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区政府依法做出重大行政决策1个,均严格履行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六)执法规范化持续提高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组织采取专项小组评查、部门交叉评查、社会监督员参与评查的方式,随机抽查953宗行政处罚案卷,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提质,助力案卷质量稳步提升、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等四个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年全区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三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全年全区根据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依法办理免罚案件19件,行政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26%,罚没金额同比下降11%。

(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构建“鱼峰‘1+3’多元解纷模式,全年共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189件,无一件进入诉讼程序,同比下降4.8%,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调解组织建设持续加强。新增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更加规范高效。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全年组织开展2期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150人,辖区内的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贵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鱼峰区电动车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得自治区模范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称号、谢立军等4人荣获得自治区模范商会人民调解员称号,贵港商会一案例入选自治区商会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八)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均等普惠、覆盖城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区辖区内70个村(社区)共有77名法律顾问入驻,提供法律咨询948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67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54起,全面提升为民法律服务水平。二是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推行点援制,已有13名受援人以“点援”方式自主选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绿色通道”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指派法律援助206件;推进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7件。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206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600余人次,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300件。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我区70个村(社区)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84名,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会6场,持续提升法律素质,“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九)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建设广西首个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构建“1+5+N”乡村治理模式,将积分制、清单制、接诉即办、移风易俗等治理方式融入“乡村钉”数字化平台,实现“区、镇、村、屯、户”乡村数字化治理五级联动,平台覆盖鱼峰区21个部门、2个镇、18个行政村,覆盖率100%,户入驻率达85%。白沙镇荣获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开设“积分超市”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积极性》信息获中组部组工信息刊登,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批示在一定区域内推广。二是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全区通办、跨省(市)通办,全市通办”收办件总共为1458件,其中鱼峰区本级为831件,“全区通办”共办理45件,“跨省通办”办件62件。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进鱼峰区个体户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开展鱼峰区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113户;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共接收上级下发抽查任务16个、联合检查任务3个,鱼峰区成员单位自行发起联合抽查任务11个,抽查市场主体共计658户。

(十)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起至10月底,全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单位坚持高位推动、周密部署、压实责任、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取得一定实效。一是扩大宣传渠道,提升群众守法遵规意识。向企业代表、运输行业代表等发放宣传手册,在客货企业、客运站等场所运用宣传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拓展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接收监督。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的形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聚焦整治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专项督察行动,排查隐患问题11条均对标核查整改,全年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数2件,同比下降94.1%,行政应诉案件0件,败诉案件数0件,执法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3年的工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镇(街道)及部分政府部门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少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特色品牌。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区将以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对标找差,增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推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应急管理等政府职能协同优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巩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广西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推进个体户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三)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平安和谐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市场主体保护宣传力度;依托我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夯实基层乡村法治基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和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探索建立涉外法治服务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我区涉外法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涉外法律服务本领,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构创建和制度建设;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顾问团对重点项目、重点涉外企业开展法治服务,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