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4-03-01 10:00   

2023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鱼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对照标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通过加强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班子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每个股室。

2.带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带头领学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工作方式,使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能力得到提高。

(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

对照排查工作台账,形成化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逐宗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组织力量集中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形成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清查、核查工作。聚焦自然资源七大领域全面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摸排黑恶势力线索,并形成规范性常态化检查流程及工作台账。对照工作台账,制定涉稳化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逐宗逐项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三)制度先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开展

为提高执法效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我局于年初印发《鱼峰区2023年执法监察巡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巡查区域、频率以及职责分工,全面指导我辖区内执法监察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印发了《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落实落地落细。

2023年,我局和两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共同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166次,出动人员364人次,完成巡查工作达巡查计划的100%,其中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130次(含无人机巡查、调查取证等工作12次),出动人员292人次,发现新增土地违法行为22起。开展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36次,出动72人次,未发现新增非法采矿行为。

对于新发现的违法行为,我局及时将违法情况报告城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并抄告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分类进行处置,今年以来,共督促协助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5宗;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宗;拆除整改违法建设11处,面积63.22亩,涉及耕地14.49亩,拆除建筑物面积约1500平方米;共立案查处1宗,收缴罚款78.2634万元,没收建筑物7826.34平方米;移送其它部门处置3宗。且实做到将违法线索处置到位。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严格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2023年核发工业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宗,涉及用地约16.8万㎡;核发工业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宗,发证面积约49.5万㎡;完成工业类项目规划核实12宗,竣工规划核实面积约26.6万㎡。办理个人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项,个人自建房竣工规划核实业务12项。核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项。协助办理行政处罚意见书176份。

2.强化工矿仓储用地要素保障。2023年稳妥有序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以“标准地”模式挂牌出让6宗工业用地,共计352.77亩。

3.推进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竣工验收标准和流程,并面向两镇农房管理业务负责人开展农房验收培训,打通农民办证“最后一公里”。2023年,里雍镇、白沙镇使用自治区规划综合审批系统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177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88本。

4.强化规划引领,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19年以来,鱼峰区有序推进里雍镇(10个行政村)和白沙镇(6个行政村)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止2023年,鱼峰区已完成1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并经柳州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审查通过,村庄规划编制率达100%。其中,白沙村、里雍村、基田村、红花村、广实村、长沙村、红赖村、龙江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已获鱼峰区人民政府批复,村庄规划批复率达50%;成功备案入库1个,即《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为行政村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项目审批提供规划支撑。

5.加强规划管理与监督。我局积极面向里雍镇、白沙镇农房管控镇、村、屯干部深入开展农房建设规划管理培训,提高审批业务水平;全面推广规划综合审批系统,组织两镇各级干部参与自治区、柳州市培训,现场演示指导系统使用;大力开展农房管控宣传,提升农村村民农房报建知晓率,提高规划建房意识;要求两镇按时报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台账,不定期到两镇开展巡查和指导。同时,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个人自建住房,我局开展不定期巡查,督促指导个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建设,不按规划许可建设的不予验收。

6.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迅速建立“田长制”制度,挂牌成立鱼峰区田长制办公室,落实二、三、四级田长、副田长以及护田员,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村屯、地块,构建党政同责、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二是全力推进里雍村等5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2023年,鱼峰区新立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立项总面积17.8463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17.4379公顷。正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22.3161公顷,提质改造水田56.7753公顷;已验收入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个,其中入库旱地86.59公顷,水田67.42公顷,粮食产能105.36万公斤。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执法的“三项制度”、坚持规范执法,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共行政执法立案查处涉林案件6宗,均已完成结案。

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的清理,对于对未获得执法资格证或执法资格证即将到期的执法人员,一律进行再培训,再考试,目前我局已有12名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切实保障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

(一)法律专业人员缺乏,工作人员执法业务不熟,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还不够高。

(二)对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扎实,覆盖面还不够广。

(三)执法监督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执法行为还存在着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机构改革后由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本辖区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但鱼峰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属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直管,不受我局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五)林业执法缺位,市级层面未成立专门的涉林行政违法案件执法机构和队伍,对城区的工作指导力度不足,相关林业执法工作机制亦不健全,涉林行政违法查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六)执法经费欠缺,主要是乡镇一级执法手段落后,未配备掌图、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七)部分违法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如林业执法案件主要依靠森林督查系统下发图斑核查发现,但卫星影像图斑变化存在滞后性,等下发图斑再现场核查,会导致伐桩灭失,涉嫌违法嫌疑人难以找到,调查取证都有一定的难度。在日常巡查方面,因涉林案件一般都较偏僻,难以全面巡查到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多部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实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执法业务指导,提升自然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完善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健全规范政务公开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提高动态巡查工作水平。坚决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依法管好我区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真正实现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依法对违法占用土地、偷运偷采矿产资源、乱垦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和严惩打击,确保全区自然资源安全。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鱼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对照标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通过加强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班子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每个股室。

2.带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带头领学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工作方式,使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能力得到提高。

(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

对照排查工作台账,形成化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逐宗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组织力量集中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形成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清查、核查工作。聚焦自然资源七大领域全面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摸排黑恶势力线索,并形成规范性常态化检查流程及工作台账。对照工作台账,制定涉稳化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逐宗逐项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三)制度先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开展

为提高执法效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我局于年初印发《鱼峰区2023年执法监察巡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巡查区域、频率以及职责分工,全面指导我辖区内执法监察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印发了《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落实落地落细。

2023年,我局和两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共同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166次,出动人员364人次,完成巡查工作达巡查计划的100%,其中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130次(含无人机巡查、调查取证等工作12次),出动人员292人次,发现新增土地违法行为22起。开展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36次,出动72人次,未发现新增非法采矿行为。

对于新发现的违法行为,我局及时将违法情况报告城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并抄告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分类进行处置,今年以来,共督促协助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5宗;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宗;拆除整改违法建设11处,面积63.22亩,涉及耕地14.49亩,拆除建筑物面积约1500平方米;共立案查处1宗,收缴罚款78.2634万元,没收建筑物7826.34平方米;移送其它部门处置3宗。且实做到将违法线索处置到位。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严格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2023年核发工业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宗,涉及用地约16.8万㎡;核发工业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宗,发证面积约49.5万㎡;完成工业类项目规划核实12宗,竣工规划核实面积约26.6万㎡。办理个人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项,个人自建房竣工规划核实业务12项。核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项。协助办理行政处罚意见书176份。

2.强化工矿仓储用地要素保障。2023年稳妥有序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以“标准地”模式挂牌出让6宗工业用地,共计352.77亩。

3.推进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竣工验收标准和流程,并面向两镇农房管理业务负责人开展农房验收培训,打通农民办证“最后一公里”。2023年,里雍镇、白沙镇使用自治区规划综合审批系统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177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88本。

4.强化规划引领,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19年以来,鱼峰区有序推进里雍镇(10个行政村)和白沙镇(6个行政村)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止2023年,鱼峰区已完成1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并经柳州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审查通过,村庄规划编制率达100%。其中,白沙村、里雍村、基田村、红花村、广实村、长沙村、红赖村、龙江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已获鱼峰区人民政府批复,村庄规划批复率达50%;成功备案入库1个,即《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为行政村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项目审批提供规划支撑。

5.加强规划管理与监督。我局积极面向里雍镇、白沙镇农房管控镇、村、屯干部深入开展农房建设规划管理培训,提高审批业务水平;全面推广规划综合审批系统,组织两镇各级干部参与自治区、柳州市培训,现场演示指导系统使用;大力开展农房管控宣传,提升农村村民农房报建知晓率,提高规划建房意识;要求两镇按时报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台账,不定期到两镇开展巡查和指导。同时,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个人自建住房,我局开展不定期巡查,督促指导个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建设,不按规划许可建设的不予验收。

6.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迅速建立“田长制”制度,挂牌成立鱼峰区田长制办公室,落实二、三、四级田长、副田长以及护田员,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村屯、地块,构建党政同责、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二是全力推进里雍村等5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2023年,鱼峰区新立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立项总面积17.8463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17.4379公顷。正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22.3161公顷,提质改造水田56.7753公顷;已验收入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个,其中入库旱地86.59公顷,水田67.42公顷,粮食产能105.36万公斤。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执法的“三项制度”、坚持规范执法,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今年以来,我局共行政执法立案查处涉林案件6宗,均已完成结案。

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的清理,对于对未获得执法资格证或执法资格证即将到期的执法人员,一律进行再培训,再考试,目前我局已有12名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切实保障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

(一)法律专业人员缺乏,工作人员执法业务不熟,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还不够高。

(二)对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扎实,覆盖面还不够广。

(三)执法监督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执法行为还存在着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机构改革后由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本辖区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但鱼峰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属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直管,不受我局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五)林业执法缺位,市级层面未成立专门的涉林行政违法案件执法机构和队伍,对城区的工作指导力度不足,相关林业执法工作机制亦不健全,涉林行政违法查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六)执法经费欠缺,主要是乡镇一级执法手段落后,未配备掌图、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七)部分违法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如林业执法案件主要依靠森林督查系统下发图斑核查发现,但卫星影像图斑变化存在滞后性,等下发图斑再现场核查,会导致伐桩灭失,涉嫌违法嫌疑人难以找到,调查取证都有一定的难度。在日常巡查方面,因涉林案件一般都较偏僻,难以全面巡查到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多部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实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执法业务指导,提升自然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完善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健全规范政务公开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提高动态巡查工作水平。坚决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依法管好我区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真正实现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依法对违法占用土地、偷运偷采矿产资源、乱垦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和严惩打击,确保全区自然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