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鱼峰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2-12-31 10:00   

2022年,鱼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维护辖区持续安全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队伍,强作风,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今年以来,我局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5次,开展为民办实事20场,警示教育5次,利用工作例会时间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次,积极选树身边好人5人,制定《鱼峰区司法局清廉机关实施方案》并积极动员和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

(二)促和谐,保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完善提升人民调解机构。2022年3月,成立了柳州市鱼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人民调解工作覆盖到诉讼之前最前沿,有效提升诉源治理效果。6月23日,鱼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在司法局揭牌成立。截至目前,鱼峰区一共设立了98个调解委员会。其中包含19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0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各县区走在前列。调解机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形成人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一个中心统筹下,基层排查、逐级调解、多元化解的良好格局。

2、落实“321”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全面加强2022年春节、北京冬残奥会及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期间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各级调委会进行地毯式持续普遍排查,针对专门领域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错过每一个片区,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并根据排查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1-11月),各级调委会和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643次(同比增长48%),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23 件(同比下降3.2%),其中司法确认279件,并对已调结纠纷100%回访。落实“小事不出村(社区),中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司法局多举措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管控。截至2022年11月,我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91人,累计解除1250人,在册141人,全部人员已建立档案并得到有效管理。一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隐患排查、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社区摸排、当面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向;同时对排查出的可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谈话,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二是加强与检察院联动,通过共建一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签署《关于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加强监督,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三是通过制定《鱼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提升方案》并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督导,强化管理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堵塞管理漏洞,统一管理规范,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四是加强科技管理设备应用,购置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并实现22次远程会见,司法局及各司法所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区司法局信息指挥中心均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

(三)建制度,抓落实,推动鱼峰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出台相关工作规划与方案,先后草拟了《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鱼峰建设规划(2021—2025年)》《鱼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鱼峰区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工作方案》《柳州市鱼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等5项制度,修订完善《柳州市鱼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规则发》《鱼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等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规则2项,为我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治保障和参谋助手作用,共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64件,审查合同及协议64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1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件。三是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对全区25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行政处罚案件3170件行政处罚案卷分为三个批次进行了案卷评查,保障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全面公示、执法过程全面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全面法制审核;组织鱼峰区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确保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换发执法证件,依法持证执法。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11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依法受理52件,办理终结44件。共收到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68件,我局参加应诉13件,指导区政府其他部门办理155件。五是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牵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为期一年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覆盖鱼峰区党委、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法律顾问为我区制度建设、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以及突出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六是组织指导鱼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两镇及街道完善我区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材料,在4月初对全区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开展检查,顺利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方评估组对柳州评估的迎检准备工作。

(四)明方向,重质量,全面提升为民法律服务水平

1、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年初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逐级落实责任,推动普法规划扎实开展。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通过举办法治文化惠民行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春节游园会、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共计200余场次(1-11月),丰富辖区居民法治文化生活。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结合时事热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鱼峰法治”微信公众号,以漫画、微视频、以案释法、线上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开辟专栏,重点宣传疫情防控、民法典、反恐、反邪、禁毒等法律知识。截至目前(1-11月),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1期,发布文章1266篇,阅读量达30000余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排名前列。四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我局高位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辖区每个村(社区)均配备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今年共开展12场“法律明白人”任职前培训、考试,为培训考核合格的“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推动“法律明白人”在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4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500余人次。一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案件指派等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质量,3月获得受援人赠送一面锦旗。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每周安排社会律师值班三天,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逐步在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方便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目前鱼峰区已实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联络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每周安排律师到检察院、看守所进行认罪认罚见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见证签署具结书、法律咨询、提出定罪量刑建议意见等法律帮助。今年共进行法律帮助858件。

3、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力度。全区70个村、社区均与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司法局积极指导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在群众身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有效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为群众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提供了便利。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1、全力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一是司法局按照鱼峰区部署,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关于日常管理、工作防控、外出及返柳报备报告等具体要求,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隐患;二是安排3名工作人员参加隔离值守、人员转运专班,支持全区防疫工作;三是全局上下克服困难,不分上下班和节假日,积极主动投入基层抗击疫情工作一线,完成各项防控任务。

2、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特点和资源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服务年”活动精神,多项举措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安排专业律师一同参与鱼峰区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研究改制和相关问题解决方案,为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二是联系走访辖区勇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贵港商会、“谐师傅”人民调解工作室,深入开展党建共建,联系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近年来社会层面针对螺蛳粉企业投诉举报问题集中且复杂,行政执法疑难案件大幅增多,司法局与市管局、华震所协商达成《关于涉螺蛳粉行业领域行政执法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的意见》,助力提升依法行政质量,以法治护航螺蛳粉产业健康发展,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扎实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一是司法局按照上级和鱼峰区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户帮扶联系人责任,确保联系的脱贫户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未出现返贫和收入降低等问题。二是对里雍、白沙两镇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清理规范,共审查合同43份,规范完善合同28份,并对村集体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4、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司法局完成一项区外境内招商任务,提供医疗设备领域招商有效信息一件。

5、完成创城宣传及相关任务。

二、存在不足

(一)疫情原因,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按照上级要求,3月以来暂停社区矫正集中学习工作。线下的法治宣传工作场次相比上年也有一定下降。

(二)牵头建设法治政府的水平需要加强。全区“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氛围不够浓郁,部分执法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不够熟悉,与创建要求存在差距;有些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比如有的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对程序要求执行不够严格;有的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三)基层法律服务能力需要提升。法律明白人已经配备,但人员流动性较大,法律素质能力相对不足,无法充分发挥“明白人”作用,能力提升也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

(四)各调解组织发展不均衡。目前人民调解机构机制已经建立,但各专业调委会、基层各级调委会调解员均为兼职,影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调解能力经验也亟待提升;部分专业性调委会在发挥排查和化解矛盾方面重视程度不够高,未完全发力形成合力;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如“解疙瘩”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平秤”人民调解工作室因经费保障问题,工作开展收到较大影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的形式,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局2023年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扎实履行法治保障职责。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业务。及时完善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程序规范、质量过硬;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监督,确保政府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三是提升法律审查工作质量,对政府合同类法律文书审查工作实行“主办、分管、主要负责人”三重审查机制,切实维护政府权威和合法权益。

(二)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鱼峰一体推进。全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个制度”(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加强示范创建和督察,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依法用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是根据各级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创建三级办案组织,制定我区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以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二是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系统升级,以技术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效果。

(四)优化为民服务,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走,加大全民普法宣传活动的频度、广度、深度,努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组织动员司法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力量,立足一线、服务群众,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继续优化和提升,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延伸法律援助触角,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基层培训和调研指导,让基层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更快提升岗位能力,更高质量服务于基层群众和基层治理。

鱼峰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23日


×
×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鱼峰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鱼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维护辖区持续安全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队伍,强作风,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今年以来,我局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5次,开展为民办实事20场,警示教育5次,利用工作例会时间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次,积极选树身边好人5人,制定《鱼峰区司法局清廉机关实施方案》并积极动员和部署推进,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

(二)促和谐,保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完善提升人民调解机构。2022年3月,成立了柳州市鱼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人民调解工作覆盖到诉讼之前最前沿,有效提升诉源治理效果。6月23日,鱼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在司法局揭牌成立。截至目前,鱼峰区一共设立了98个调解委员会。其中包含19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0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各县区走在前列。调解机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形成人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一个中心统筹下,基层排查、逐级调解、多元化解的良好格局。

2、落实“321”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全面加强2022年春节、北京冬残奥会及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期间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各级调委会进行地毯式持续普遍排查,针对专门领域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错过每一个片区,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并根据排查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1-11月),各级调委会和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643次(同比增长48%),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23 件(同比下降3.2%),其中司法确认279件,并对已调结纠纷100%回访。落实“小事不出村(社区),中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司法局多举措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管控。截至2022年11月,我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91人,累计解除1250人,在册141人,全部人员已建立档案并得到有效管理。一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隐患排查、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社区摸排、当面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向;同时对排查出的可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谈话,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二是加强与检察院联动,通过共建一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签署《关于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加强监督,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三是通过制定《鱼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提升方案》并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督导,强化管理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堵塞管理漏洞,统一管理规范,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四是加强科技管理设备应用,购置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并实现22次远程会见,司法局及各司法所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区司法局信息指挥中心均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

(三)建制度,抓落实,推动鱼峰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出台相关工作规划与方案,先后草拟了《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鱼峰建设规划(2021—2025年)》《鱼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鱼峰区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工作方案》《柳州市鱼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等5项制度,修订完善《柳州市鱼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规则发》《鱼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等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规则2项,为我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治保障和参谋助手作用,共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64件,审查合同及协议64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1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件。三是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对全区25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行政处罚案件3170件行政处罚案卷分为三个批次进行了案卷评查,保障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全面公示、执法过程全面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全面法制审核;组织鱼峰区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确保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换发执法证件,依法持证执法。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11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依法受理52件,办理终结44件。共收到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68件,我局参加应诉13件,指导区政府其他部门办理155件。五是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牵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为期一年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覆盖鱼峰区党委、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法律顾问为我区制度建设、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以及突出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六是组织指导鱼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两镇及街道完善我区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材料,在4月初对全区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开展检查,顺利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方评估组对柳州评估的迎检准备工作。

(四)明方向,重质量,全面提升为民法律服务水平

1、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年初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逐级落实责任,推动普法规划扎实开展。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通过举办法治文化惠民行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春节游园会、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共计200余场次(1-11月),丰富辖区居民法治文化生活。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结合时事热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鱼峰法治”微信公众号,以漫画、微视频、以案释法、线上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开辟专栏,重点宣传疫情防控、民法典、反恐、反邪、禁毒等法律知识。截至目前(1-11月),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1期,发布文章1266篇,阅读量达30000余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排名前列。四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我局高位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辖区每个村(社区)均配备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今年共开展12场“法律明白人”任职前培训、考试,为培训考核合格的“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推动“法律明白人”在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4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500余人次。一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案件指派等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质量,3月获得受援人赠送一面锦旗。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每周安排社会律师值班三天,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逐步在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方便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目前鱼峰区已实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联络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每周安排律师到检察院、看守所进行认罪认罚见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见证签署具结书、法律咨询、提出定罪量刑建议意见等法律帮助。今年共进行法律帮助858件。

3、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力度。全区70个村、社区均与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司法局积极指导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在群众身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有效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为群众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提供了便利。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1、全力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一是司法局按照鱼峰区部署,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关于日常管理、工作防控、外出及返柳报备报告等具体要求,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隐患;二是安排3名工作人员参加隔离值守、人员转运专班,支持全区防疫工作;三是全局上下克服困难,不分上下班和节假日,积极主动投入基层抗击疫情工作一线,完成各项防控任务。

2、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特点和资源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服务年”活动精神,多项举措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安排专业律师一同参与鱼峰区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研究改制和相关问题解决方案,为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二是联系走访辖区勇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贵港商会、“谐师傅”人民调解工作室,深入开展党建共建,联系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近年来社会层面针对螺蛳粉企业投诉举报问题集中且复杂,行政执法疑难案件大幅增多,司法局与市管局、华震所协商达成《关于涉螺蛳粉行业领域行政执法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的意见》,助力提升依法行政质量,以法治护航螺蛳粉产业健康发展,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扎实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一是司法局按照上级和鱼峰区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户帮扶联系人责任,确保联系的脱贫户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未出现返贫和收入降低等问题。二是对里雍、白沙两镇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清理规范,共审查合同43份,规范完善合同28份,并对村集体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4、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司法局完成一项区外境内招商任务,提供医疗设备领域招商有效信息一件。

5、完成创城宣传及相关任务。

二、存在不足

(一)疫情原因,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按照上级要求,3月以来暂停社区矫正集中学习工作。线下的法治宣传工作场次相比上年也有一定下降。

(二)牵头建设法治政府的水平需要加强。全区“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氛围不够浓郁,部分执法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不够熟悉,与创建要求存在差距;有些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比如有的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对程序要求执行不够严格;有的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三)基层法律服务能力需要提升。法律明白人已经配备,但人员流动性较大,法律素质能力相对不足,无法充分发挥“明白人”作用,能力提升也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

(四)各调解组织发展不均衡。目前人民调解机构机制已经建立,但各专业调委会、基层各级调委会调解员均为兼职,影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调解能力经验也亟待提升;部分专业性调委会在发挥排查和化解矛盾方面重视程度不够高,未完全发力形成合力;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如“解疙瘩”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平秤”人民调解工作室因经费保障问题,工作开展收到较大影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的形式,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局2023年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扎实履行法治保障职责。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业务。及时完善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程序规范、质量过硬;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监督,确保政府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三是提升法律审查工作质量,对政府合同类法律文书审查工作实行“主办、分管、主要负责人”三重审查机制,切实维护政府权威和合法权益。

(二)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鱼峰一体推进。全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个制度”(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加强示范创建和督察,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依法用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是根据各级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创建三级办案组织,制定我区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以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二是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系统升级,以技术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效果。

(四)优化为民服务,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走,加大全民普法宣传活动的频度、广度、深度,努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组织动员司法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力量,立足一线、服务群众,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继续优化和提升,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延伸法律援助触角,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基层培训和调研指导,让基层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更快提升岗位能力,更高质量服务于基层群众和基层治理。

鱼峰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