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参与法治工作任务部署与成效监督,确保每一项法治措施都能切实见效。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真正将法治精神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中心组学习1次。
(二)落实三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成立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会审制度,明确相关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推动源头规范。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节点,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保护耕地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四)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2025年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15名,切实保障了执法工作稳步提升。2025年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121次,处置违法线索12起,立案查处10起,有效震慑和打击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保稳定”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及时分析我区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掌握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动态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及时有效的排查和调处,将大量潜在的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25年受理“三大纠纷”案件5宗,已调结1宗。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征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土地、山林、水利等资源的价值日益凸显,“三大纠纷”案件急剧频发。同时涉及部门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尖锐突出,但现今从事纠纷调处工作的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纠纷调处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化思想引领,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培训的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创新学习形式,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学习实效。
(二)加强纠纷调处,提升办案效率。合理调配人员组成调处专班,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与自治区、柳州市组织的学习培训相结合,定期组织调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加强调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效率。
(三)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宣传实效。丰富学法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学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深入实践,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效能。加强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提高动态巡查工作水平。坚决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依法管理我区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真正实现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依法对违法占用土地、偷运偷采矿产资源、乱垦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和严惩打击,确保全区自然资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