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市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柳州市鱼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统筹谋划,严抓落实,积极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法治理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我局党组制定了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准确学习把握讲话精神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精神的领会。我局平时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自然资源系统和鱼峰区政法、司法系统的法治课堂和讲座,让大家自觉把法律意识融入到自然资源行业管理工作中,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坚决落实市局、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确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动作常态化。
(三)规范行政决策制度和内部会审制度。成立土地出让、土地执法、不动产登记等会审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用地审查、矿产权设立、土地使用权出让、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等事宜实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进行深入分析,至目前我局未发现重大决策违反法律或法定程序事件,也未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
(五)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提高法治工作水平。1、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执行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今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有5人次,有效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2、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加强对执法行为事前、事中监督入手,预防和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3、是引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1、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今年我局通过“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和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政府政务网站对5354条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进行执法信息平台公示。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七)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一是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贯彻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纪念日和时间节点,通过公共平台,印发、购买法律法规文本、接待群众咨询、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尚有待提高。
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起原林业、国土与规划的行政职能,行政任务加重。但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办法不多,尤其是镇(乡)、街道分所,各类行政、下沉执法事项尚未厘清,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尚有待进—步提高。
(二)自然资源执法基础薄弱。目前我区自然资源系统执法跟不上执法形势发展需要,少数干部对自然资源保护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上不够重视,法治观念理念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和单位、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行为禁而未止。
(三)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由于机构改革,我局的执法队伍角色尴尬,因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轮岗的缘故,导致了对一些业务的不熟悉的问题,特别是区本级执法人员不足,如何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探索提升。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强化关键岗位法治教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督察、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进行干部法治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认真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防范法律风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过程、结果等公示,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执法,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水平。
(三)加大涉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健全矛盾预警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积极主动做好答复和证据材料提供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胜诉率。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