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司法局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鱼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司法行政系统防疫力量握指成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制定《柳州市鱼峰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首个县区级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成功对接,年内先后成立了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开展独具鱼峰特色的法治宣传,树立了鱼峰品牌。
一、工作情况
(一) 扫黑除恶工作
截至2020年11月,累计走访排查1253人,开展集中教育310次,个别教育515人次。累计接收三类黑九类恶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98人,累计解除70人。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针对历年来在里雍、白沙两镇范围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调查核实执法过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涉伞情况。二是积极开展“六清方案”中涉及司法行政的“线索清仓”工作,签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参与涉伞涉恶涉乱承诺书45份。三是制定并印发了《鱼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为铲除涉黑涉恶涉伞势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审查区政府各类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635份;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对区政府制定的 1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牵头制定了《柳州市鱼峰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对规范执法监督工作起到了规范指引作用,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方面加强“事前”监督,发挥纠错功能,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强拆案卷的审查力度,开展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事中”监督,派人参与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现场,进行现场监督。针对历年以来在两镇范围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最后是做好事后监督,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或乱张贴、涂写、刻画、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力度,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二是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年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9件,依法受理54件,审理终结45件;收到各阶段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07件,承办10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97件。三是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区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四是做好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执法及法律专家为执法人员授课,将行政执法考试成绩与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年内实现除即将退休人员外,各执法部门100%在编在职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并进一步提高我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五是全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全区各执法部门按照4:1的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整个过程。通过鱼峰区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公开鱼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验收迎检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对各项工作逐项核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形成5年以来的验收报告,为2021年-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工作思路。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
一是建立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理念落地生根。施行年度普法计划、主题宣传活动报送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清单管控,建立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制定出台《鱼峰区旁听庭审工作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强化以案释法机制,增强普法实效。二是落实“法律六进”,通过举办法治游园进乡村、法治文化惠民行暨暖流行动,组织开展“普法山歌dou来唱”抖音山歌赛、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辖区居民法治文化生活。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结合时事热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鱼峰法治”微信公众号,以漫画、微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开辟专栏,重点宣传疫情防控、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截至目前,鱼峰法治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8期,发布文章577篇,阅读量达75263次,实现线上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每个月举办的法治知识微信有奖问答活动都吸引群众积极参与,阅读量破万,“指尖”普法使法治文化成了基层老百姓的“日常标配”。四是精心谋划,圆满完成“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动员开展“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列出清单,切实做好查漏补缺,扎实推动工作落实,顺利迎接柳州市、自治区终期验收检查组,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四)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强化监督管理
2020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6人,解除167人,在册151人。
采取多种举措抓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一是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由社会组织承接“双八”教育、心理咨询等项目,推进和规范社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二是积极与监狱等部门对接,做好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出狱前必须隔离满14天及进行防疫教育和健康体检等工作,保证衔接顺畅。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全力打好社区矫正战线疫情阻击战。围绕社区矫正重点易感人群,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制定了《鱼峰区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管理办法》,购置了60台电子手腕定位设备,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监管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截至目前,符合条件并给予佩戴电子腕带的社区矫正对象累计10人,解除6人。严格落实刑罚执行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书面警告14人次;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1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社区矫正中止1人,社区矫正终止2人。四是积极宣传《社区矫正法》,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班,通过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区开展《社区矫正法》线上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制定并张贴关于《社区矫正法》实施的板报和横幅19份,积极营造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良好氛围。
(五)主动作为,安置帮教落地有声
2020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32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52人,14人属于户籍地和居住地双列管,均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重点帮教对象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建立临时过渡安置救助服务基地,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柳州市鱼峰区夕阳红敬老院为安置帮教“三无”对象安排包含食宿的临时服务。6月接收一名“三无人员”且成功对其开展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六)化解纠纷,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全面加强人民调解、“三大纠纷” 调处工作,全区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共758件,调解成功751件,调解成功率99%。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抗“疫”一线的作用,广大调解员扎根基层,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对涉新冠肺炎疫情的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每次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好记录,及时调处,确保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工作。出台《柳州市鱼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方案》,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挂牌成立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成立了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开展了3次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培训,强化人民调解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联合柳州市调处办到鱼峰区白沙镇大电村大电屯联合开展“三大纠纷” 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三大纠纷”宣传覆盖面,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三大纠纷”的认识和对调处工作的理解。四是积极参加“四人组”,与各部门一起化解矛盾纠纷。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动,到白沙、里雍镇现场调解坟地损坏赔偿等纠纷。
(七)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
2020年,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173件(民事类44件,刑事类129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约500人次。
一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案件指派等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开展,推动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每周安排社会律师值班三天,免费为群众提供咨询,增强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民法院、广西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法律援助资源需求量较大的部门、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四是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及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缩短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流程,确保被告人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律师帮助,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五是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每周安排律师到检察院、看守所进行认罪认罚见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见证签署具结书、法律咨询、提出定罪量刑建议意见等法律帮助。
(八)“十三五”规划任务顺利完成,成效显著
一是出台《柳州市鱼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规则》《柳州市鱼峰区政府合同审查办法》,文件起草部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深化执法领域改革。首先是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数字一体化平台,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行政审批“简易办”。截至11月底,依申请办理事项办结时限缩短60%以上,企业开办申请材料由8份缩减至1份。其次是全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做到该重的绝不轻、该轻的绝不重。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柳州市各县区率先出台《柳州市鱼峰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南村三产用地纠纷”、“地条钢死灰复燃”事件及重点信访案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于查找出的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和不到位、贯彻上级文件工作部署执行不力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送达了《行政执法督察通知书》,相关部门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了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责任和能力。最后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行行为。对各执法部门的案卷材料开展评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的执法案卷,尤其是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时上交自查报告和案卷目录,确保了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先后成立劳动争议、物业等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基层矛盾调处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完善“三官一律”、“一区(村)一警”机制,51个社区全覆盖。加强特殊人群帮扶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刑释人员等重点人群建档造册,按照“五有”标准建设社区戒毒康复点,共配备专职社工157人,兼职人员298人。加强法律援助,建立援助范围、标准、补贴三项动态调整机制,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861件,做到应援尽援,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四是文化融合,多维普法,以“法律六进”为切入点,紧贴部门职责,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内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普法覆盖面日益扩大,渗透性显著提升,实效性显著增强,形成了社会尊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帮扶缺少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力度不足。二是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性未达到社区矫正法要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有待完善。
(二)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不高,导致部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不高。二是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的质量参差不齐,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尚显不足,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度亟待提高。
三、2021年工作计划及“十四五”规划初步思路
(一)法制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二是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强“三项制度”工作,把”三项制度”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公正。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普法工作。一是做好“七五”总结表彰工作;二是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前期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普法阵地建设,打造更多特色阵地。
(三)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二是继续加强涉黑涉恶矫正对象管理。三是强化社区矫正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制度。
(四)基层工作。一是继续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的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加强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增加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的次数和覆盖层面,更好为基层社会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最大限度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构建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三是整合资源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六)“十四五”规划初步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及行业纠纷“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构建鱼峰大调解格局。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构建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延伸法律援助触角,为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三是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下辖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智慧司法建设工程项目,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实现“人防”到“技防” 的过渡。
四是多措并举,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探索“智慧普法”新模式,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素养。
鱼峰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