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1-31 10:10   

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文 件 之 三

(2023年 1月 8日在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2022年我区财政工作在鱼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预算,认真组织收入,坚持科学理财,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和各项财税工作奠定基础。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18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37万元(税收收入41958万元,非税收入8379万元);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体制补助23038万元;均衡性转移145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6804万元;一般债转贷收入8843万元;国有资本性经营调入616万元,上年结转139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5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330万元;上解支出1245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747万元。

2022年使用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追加丧葬费130万元,疫情防控等支出870万元。

(二)政府基金收支执行算情况

2022年鱼峰区政府基金收入总计13456万元,其中:上级政府基金补助 2742 万元,收到专项债付息资金389万元,上年结转10,325万元。政府基金支出2411万元,其中:支付上级基金补助1992万元;上缴专项债付息资38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4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84万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6万元,上级国有资本经营补助295万元,上年结转2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6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6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08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总计258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363万元,上年结余7293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67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36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039万元。

各位代表,此报中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2022年财政工作特点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1.加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进一步巩固收入分析调度、征收部门联动、征管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2.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的年初预算资金,全部按规定收回,共计收回以前年度未使用资金1192万元。对已经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当年新增的刚性支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弥补了部分资金缺口问题。

3.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实行全链条监控,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注,单独核算。资金分配和支付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每一笔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4.积极推进“一卡通”。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数量为72项,涉及资金规模将近8600万元,受益人数将近3万人。通过发放政策解读宣传册、标语横幅等形式的宣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已深入人心,并得到群众的大力配合与支持。坚持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范、精准、及时、安全、透明地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坚持佐政为民,有效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1.加大财政统筹协调力度,确保科教振兴提质增效。加强科教协同投入,不断加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紧紧围绕“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回收存量资金再安排,会同科技部门、教育部门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和筹措本级资金等方式,不断增加财政对科学、教育事业的投入。投入科学支出699万元、教育支出39727万元,统筹资金支持科教振兴支出,鱼峰区人民政府2022年在自治区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排名第二。

2.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社会保障更加有力。2022年累计拨付城乡低保金3044.07万元,医疗救助资金930.45万元,就业补助1129万元。持续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累计投入88.457万元,3个社区获评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累计发放定抚定补金1264.27万元。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累计拨付“阳光助残基地”建设资金310万元,通过“阳光助残基地”促进246名残疾人增产增收。

3.加大卫生健康投入,确保健康鱼峰稳步推进。2022年累计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751万元,基本药物支出408万元,乡村医生补助支出76.3万元。

(三)聚焦中心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2022年累计统筹各专项资金8420万元,同比增长28.28%,完善政策扶持措施,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坚持把解决好农村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为做好“三农”工作,将更多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农林水、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一事一议”经费663万元,村集体项目扶持资金70.7万元,农业保险266万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272.55万元;金融扶持方面,2022年新增小额信贷77户367.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174.86%。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累计统筹1456万元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实施“产业项目建设突破年”行动,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其中投入850万元用于中药研制及GMP项目扶持,投入303万元用于鱼峰区“新动能”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鱼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好“五个到位”,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2年累计投放“桂惠贷”37.11亿元;共惠及1333户市场主体,其中中小微企业1329户,占比99.70%;贷款平均利率3.36%,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942万元,极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精神,做好我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积极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开展纳税人行业、留抵税额核实、测算,确定拟退税纳税人名单;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同时不断理顺退税机制,强化退税保障。共为871家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92亿元,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3.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力度,为培植新税源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财政资金紧张、“三保”支出压力较大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重点支持赴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驻地招商、重大项目对接经费和扩大对外宣传。有效保障了全区全员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为鱼峰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四)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1.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提高零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单位收支规模和基本情况,督促各单位在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之前,做好基础信息的补充完善。根据自治区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鱼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改革措施,明确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申报预算,并对部门年度申报支出的内容、标准、绩效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财力统筹安排,打破支出固化结构格局,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

2.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示范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已上线基础信息、预算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单位会计核算等模块,实现系统全面贯通,预算编制、预拨指标转列等工作。

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结合实际,推进我区交通运输、教育、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序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明确收支划分、实行与财政收入增长相挂钩的财政激励机制等,激励培植税源、强化税收征管,推动其自身发展。

4.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草案报区人大审核。做实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不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缓慢与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矛盾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还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持续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预计2023年我区收入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03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16万元(税收收入50172万元,非税收入4744万元);

2.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

3.体制补助23038万元;

4.均衡性转移23268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13343万元;

6.上年结转30747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预计2023年财政支出如下中: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53033万元,其中:

1.上解支出633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699万元,

收支持平。

在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的原则,足额安排用于“三保”支出135771万元(保民生44090万元,保工资46040万元,保运转2778万元,非“三保”刚性支出42863万元)。三保支出在基本支出里安排48818万元,项目支出86953万元。

预备费5000万元,占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1%,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经费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以及人员增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

1.持续保障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安排1700万元用于教育费附加项目,404万元生均共用经费,改善学校办学质量,积极打造鱼峰教育强区;安排8.5万元用于文化站、城区两馆免费开放;安排640万元用于计生补助专项,191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安排11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定额补助;安排50万元重点产业人才支持;33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救助金,546万元用于8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

2.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前期经费、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创建螺蛳粉产业核心示范区等方面,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安排1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衔接资金230万元,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顺利衔接。

4.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39万元统筹用于社区惠民项目,保障基层工作有序推进;安排1212万元用于改造基层建设项目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安排38万元,用于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程。

(四)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上年结转资金情况。2022年结转30747万元,主要为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项目建设资金,桂惠贷贴息资金等。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75万元,同比下降2.71%。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预算收入384万元,主要为龙翔公司上缴专项债付息资金;上年结余11045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11429万元,其中上缴市财政局专项债付息资金384万元,支付上年结转乡村振兴专项经费、村庄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资金等11075万元。

(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本级预计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8万元,主要为支付上年结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七)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1.社保基金收入200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13万元;上年结余9039万元。

2. 社保基金支出1779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301万元。

3.结余11241万元。

三、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2023年政府债券付息384万元,利息将通过龙翔公司上缴至国库,财政安排预算资金支付。2023年自治区代发政府债券况,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我区的政府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完成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综合施策,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和治税力度。加强收入征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快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保障,不断完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基础,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和收入划分动向,及时分析研判对我区影响。二是强化多元协调联动,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运用财政贴息、奖补资金、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方式,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三是努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实现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在财政紧平衡状态常态化的背景下,坚持“以收定支”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预算,强化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非重点、非刚性的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综合采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争取更多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加大调入资金力度、强化资金统筹等方式,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坚持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切实保障工资按时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及时足额调度资金做好县区“三保”资金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完善重点领域保障机制。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三是支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有限的财力,围绕最困难、最急需的民生领域,精准发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完善财税体制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四本预算一揽子平衡、统筹收支、分类管理。协调匹配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收支动态平衡。二是明确权责,扎实推进财政体制重点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改革推进情况,继续完善以下相应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形成稳定且有约束性的事权划分清单,着力构建区域均衡的财力格局。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推进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逐步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监督。

(五)坚持依法理财,多管齐下防范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施预算追加负面清单,严控预算追加、调整和调剂事项;因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存在资金闲置的,按比例收回调整用于急需的重点支出,着力预防无效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数据云共享思维和系统化整合方式,为完善标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推动预算管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着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做好预算的编制模式。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我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债务风险防线,进一步降低我区债务风险等级。五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程序和手段,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六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研、检查,针对人大、审计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做好跟踪、整改、汇报,切实提高整改效率和成效。

展望新征程、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在财政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六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23

鱼峰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文 件 之 三

(2023年 1月 8日在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2022年我区财政工作在鱼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预算,认真组织收入,坚持科学理财,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和各项财税工作奠定基础。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18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37万元(税收收入41958万元,非税收入8379万元);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体制补助23038万元;均衡性转移145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6804万元;一般债转贷收入8843万元;国有资本性经营调入616万元,上年结转139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5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330万元;上解支出1245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747万元。

2022年使用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追加丧葬费130万元,疫情防控等支出870万元。

(二)政府基金收支执行算情况

2022年鱼峰区政府基金收入总计13456万元,其中:上级政府基金补助 2742 万元,收到专项债付息资金389万元,上年结转10,325万元。政府基金支出2411万元,其中:支付上级基金补助1992万元;上缴专项债付息资38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4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84万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6万元,上级国有资本经营补助295万元,上年结转2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6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6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08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总计258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363万元,上年结余7293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67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36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039万元。

各位代表,此报中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2022年财政工作特点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1.加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进一步巩固收入分析调度、征收部门联动、征管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2.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的年初预算资金,全部按规定收回,共计收回以前年度未使用资金1192万元。对已经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当年新增的刚性支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弥补了部分资金缺口问题。

3.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实行全链条监控,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注,单独核算。资金分配和支付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每一笔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4.积极推进“一卡通”。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数量为72项,涉及资金规模将近8600万元,受益人数将近3万人。通过发放政策解读宣传册、标语横幅等形式的宣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已深入人心,并得到群众的大力配合与支持。坚持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范、精准、及时、安全、透明地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坚持佐政为民,有效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1.加大财政统筹协调力度,确保科教振兴提质增效。加强科教协同投入,不断加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紧紧围绕“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回收存量资金再安排,会同科技部门、教育部门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和筹措本级资金等方式,不断增加财政对科学、教育事业的投入。投入科学支出699万元、教育支出39727万元,统筹资金支持科教振兴支出,鱼峰区人民政府2022年在自治区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排名第二。

2.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社会保障更加有力。2022年累计拨付城乡低保金3044.07万元,医疗救助资金930.45万元,就业补助1129万元。持续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累计投入88.457万元,3个社区获评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累计发放定抚定补金1264.27万元。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累计拨付“阳光助残基地”建设资金310万元,通过“阳光助残基地”促进246名残疾人增产增收。

3.加大卫生健康投入,确保健康鱼峰稳步推进。2022年累计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751万元,基本药物支出408万元,乡村医生补助支出76.3万元。

(三)聚焦中心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2022年累计统筹各专项资金8420万元,同比增长28.28%,完善政策扶持措施,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坚持把解决好农村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为做好“三农”工作,将更多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农林水、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一事一议”经费663万元,村集体项目扶持资金70.7万元,农业保险266万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272.55万元;金融扶持方面,2022年新增小额信贷77户367.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174.86%。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累计统筹1456万元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实施“产业项目建设突破年”行动,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其中投入850万元用于中药研制及GMP项目扶持,投入303万元用于鱼峰区“新动能”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鱼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好“五个到位”,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2年累计投放“桂惠贷”37.11亿元;共惠及1333户市场主体,其中中小微企业1329户,占比99.70%;贷款平均利率3.36%,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942万元,极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精神,做好我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积极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开展纳税人行业、留抵税额核实、测算,确定拟退税纳税人名单;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同时不断理顺退税机制,强化退税保障。共为871家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92亿元,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3.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力度,为培植新税源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财政资金紧张、“三保”支出压力较大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重点支持赴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驻地招商、重大项目对接经费和扩大对外宣传。有效保障了全区全员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为鱼峰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四)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1.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提高零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单位收支规模和基本情况,督促各单位在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之前,做好基础信息的补充完善。根据自治区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鱼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改革措施,明确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申报预算,并对部门年度申报支出的内容、标准、绩效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财力统筹安排,打破支出固化结构格局,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

2.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示范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已上线基础信息、预算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单位会计核算等模块,实现系统全面贯通,预算编制、预拨指标转列等工作。

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结合实际,推进我区交通运输、教育、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序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明确收支划分、实行与财政收入增长相挂钩的财政激励机制等,激励培植税源、强化税收征管,推动其自身发展。

4.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草案报区人大审核。做实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不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缓慢与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矛盾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还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持续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预计2023年我区收入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03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16万元(税收收入50172万元,非税收入4744万元);

2.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

3.体制补助23038万元;

4.均衡性转移23268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13343万元;

6.上年结转30747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预计2023年财政支出如下中: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53033万元,其中:

1.上解支出633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699万元,

收支持平。

在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的原则,足额安排用于“三保”支出135771万元(保民生44090万元,保工资46040万元,保运转2778万元,非“三保”刚性支出42863万元)。三保支出在基本支出里安排48818万元,项目支出86953万元。

预备费5000万元,占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1%,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经费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以及人员增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

1.持续保障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安排1700万元用于教育费附加项目,404万元生均共用经费,改善学校办学质量,积极打造鱼峰教育强区;安排8.5万元用于文化站、城区两馆免费开放;安排640万元用于计生补助专项,191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安排11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定额补助;安排50万元重点产业人才支持;33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救助金,546万元用于8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

2.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前期经费、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创建螺蛳粉产业核心示范区等方面,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安排1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衔接资金230万元,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顺利衔接。

4.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39万元统筹用于社区惠民项目,保障基层工作有序推进;安排1212万元用于改造基层建设项目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安排38万元,用于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程。

(四)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上年结转资金情况。2022年结转30747万元,主要为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项目建设资金,桂惠贷贴息资金等。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75万元,同比下降2.71%。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预算收入384万元,主要为龙翔公司上缴专项债付息资金;上年结余11045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11429万元,其中上缴市财政局专项债付息资金384万元,支付上年结转乡村振兴专项经费、村庄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资金等11075万元。

(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本级预计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8万元,主要为支付上年结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七)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1.社保基金收入200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13万元;上年结余9039万元。

2. 社保基金支出1779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301万元。

3.结余11241万元。

三、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2023年政府债券付息384万元,利息将通过龙翔公司上缴至国库,财政安排预算资金支付。2023年自治区代发政府债券况,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我区的政府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完成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综合施策,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和治税力度。加强收入征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快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保障,不断完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基础,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和收入划分动向,及时分析研判对我区影响。二是强化多元协调联动,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运用财政贴息、奖补资金、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方式,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三是努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实现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在财政紧平衡状态常态化的背景下,坚持“以收定支”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预算,强化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非重点、非刚性的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综合采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争取更多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加大调入资金力度、强化资金统筹等方式,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坚持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切实保障工资按时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及时足额调度资金做好县区“三保”资金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完善重点领域保障机制。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三是支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有限的财力,围绕最困难、最急需的民生领域,精准发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完善财税体制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四本预算一揽子平衡、统筹收支、分类管理。协调匹配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收支动态平衡。二是明确权责,扎实推进财政体制重点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改革推进情况,继续完善以下相应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形成稳定且有约束性的事权划分清单,着力构建区域均衡的财力格局。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推进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逐步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监督。

(五)坚持依法理财,多管齐下防范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施预算追加负面清单,严控预算追加、调整和调剂事项;因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存在资金闲置的,按比例收回调整用于急需的重点支出,着力预防无效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数据云共享思维和系统化整合方式,为完善标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推动预算管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着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做好预算的编制模式。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我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债务风险防线,进一步降低我区债务风险等级。五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程序和手段,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六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研、检查,针对人大、审计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做好跟踪、整改、汇报,切实提高整改效率和成效。

展望新征程、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在财政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六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