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2-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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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工作任务。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统筹城乡的就业相关工作任务。

(四)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柳州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组织推进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业务范围: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二)劳动保障监察主要事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辖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含变更、注销)、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预决算的执行、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稽核、咨询公示、举报受理等。

(四)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补贴测算、预存款账户建立和管理、参保登记、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统计管理、举报受理等。

(五)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等政策。做好辖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核发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等工作。指导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求职、失业、就业等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失业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在辖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助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娱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向市社保机构提供统计数据,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事宜。负责社区退管服务站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辖区劳保中心、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发放补贴、办理社保等。

(十)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设置就业、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对外服务窗口的各项业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鱼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和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编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参公编在职1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27人,其中参公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参公编在职1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484.71万元,总支出4484.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89.23万元,同比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预算收入。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89.23万元,同比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预算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4484.71万元,同比减少289.23万元,同比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预算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484.7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766.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98%,同比增加3303.61万元,同比增长714.15%。项目支出预算718.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2%,同比减少3433.69万元,同比下降82.7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1%,同比增加0.09万元,同比增加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47%,同比减少126.56万元,同比减少2.79%,增长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有限,严格控制项目预算。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2.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减少。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同比增长5.13万元,同比增长16.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有所增长。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76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98%,同比增加3303.61万元,同比增长714.16%。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将原项目经费中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纳入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718.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2%,减少3433.69万元,同比下降82.70%。下降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有限,严格控制项目经费。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有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4.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4.71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5.97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97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5.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20万元,项目支出718.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691.2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9.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4.0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25.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工会费用。

(九)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63.67万元,其中114.58万元为项目支出,2949.09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惠民专项补助资金、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支出等。

(十)综合业务管理支出93.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先进表彰、职称评审、重点产业人才支持奖补、村级服务惠民六项服务费用等支出。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公务车辆维护经费。

(十二)就业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石路370号办公楼白蚁防治费。

(十三)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501.0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66.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3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同比下降41.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91万元,同比下降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预算691.25万元,同比增加363.76万元,同比增长111.08%,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在编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66万元。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印刷服务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支出4690.24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688.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5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 表)

十二、 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预算公开12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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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工作任务。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统筹城乡的就业相关工作任务。

(四)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柳州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组织推进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业务范围: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二)劳动保障监察主要事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辖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含变更、注销)、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预决算的执行、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稽核、咨询公示、举报受理等。

(四)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补贴测算、预存款账户建立和管理、参保登记、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统计管理、举报受理等。

(五)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等政策。做好辖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核发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等工作。指导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求职、失业、就业等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失业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在辖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助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娱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向市社保机构提供统计数据,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事宜。负责社区退管服务站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辖区劳保中心、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发放补贴、办理社保等。

(十)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设置就业、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对外服务窗口的各项业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鱼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和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编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参公编在职1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27人,其中参公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参公编在职1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484.71万元,总支出4484.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89.23万元,同比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预算收入。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89.23万元,同比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预算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预算4484.71万元,同比减少289.23万元,同比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预算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484.7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766.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98%,同比增加3303.61万元,同比增长714.15%。项目支出预算718.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2%,同比减少3433.69万元,同比下降82.7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1%,同比增加0.09万元,同比增加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47%,同比减少126.56万元,同比减少2.79%,增长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有限,严格控制项目预算。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2.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减少。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同比增长5.13万元,同比增长16.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有所增长。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76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98%,同比增加3303.61万元,同比增长714.16%。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将原项目经费中编外聘用人员支出纳入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718.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2%,减少3433.69万元,同比下降82.70%。下降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有限,严格控制项目经费。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有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4.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4.71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5.97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97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5.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20万元,项目支出718.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691.2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9.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4.0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25.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工会费用。

(九)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63.67万元,其中114.58万元为项目支出,2949.09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惠民专项补助资金、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支出等。

(十)综合业务管理支出93.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先进表彰、职称评审、重点产业人才支持奖补、村级服务惠民六项服务费用等支出。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公务车辆维护经费。

(十二)就业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柳石路370号办公楼白蚁防治费。

(十三)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501.0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66.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3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同比下降41.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91万元,同比下降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预算691.25万元,同比增加363.76万元,同比增长111.08%,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在编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66万元。主要用于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印刷服务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支出4690.24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688.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5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 表)

十二、 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预算公开12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