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2-08 11:40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相关工作措施。

(二)统筹规划辖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辖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辖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五)指导、推进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负责协助开展辖区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相关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博物馆相关工作。

(八)统筹规划辖区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指导辖区假日旅游工作。

(十)协助开展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配合上级查处辖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管理辖区重大文化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协助指导辖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

(十二)指导、管理辖区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辖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规划辖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负责对辖区内的体育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公众开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广播电视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事业单位是鱼峰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鱼峰区文化馆、鱼峰区图书馆、鱼峰区文物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收支总收入308.18万元,总支出308.1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6.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308.1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308.1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1.82%。增长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308.18万元,总支出308.1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08.1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二)行政运行支出215.5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三)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镇和街道)免费开放和文化志愿者招募、临时工作人员聘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19.7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94.28万元,较上年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26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90万元;津贴补贴17.74万元;奖金22.87万元;绩效工资9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住房公积金19.7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2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8万元;印刷费0.48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5.92万元;会议费0.90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工会经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预算27.14万元,同比减少14.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3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采购事项为复印纸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30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18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为提质文旅融合;不断丰富文体生活。设1条数量指标:实施文体公益惠民项目。开办涵盖书法、美术、声乐、舞蹈、器乐等多个门类免费公益培训30个班次;设1条质量指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鱼峰区文化馆、图书馆、2个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及7个街道文化站免费对公众开放,促进全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设1条时效指标:2024年底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完成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城区配套经费8.5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注:本部门无此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注:本部门无此数据。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注:本部门无此数据。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十三、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2024

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相关工作措施。

(二)统筹规划辖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辖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辖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五)指导、推进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负责协助开展辖区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相关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博物馆相关工作。

(八)统筹规划辖区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指导辖区假日旅游工作。

(十)协助开展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配合上级查处辖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管理辖区重大文化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协助指导辖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

(十二)指导、管理辖区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辖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规划辖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负责对辖区内的体育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公众开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广播电视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事业单位是鱼峰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鱼峰区文化馆、鱼峰区图书馆、鱼峰区文物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收支总收入308.18万元,总支出308.1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6.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308.1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308.1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1.82%。增长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308.18万元,总支出308.1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08.1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二)行政运行支出215.5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三)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镇和街道)免费开放和文化志愿者招募、临时工作人员聘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19.7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94.28万元,较上年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用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26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90万元;津贴补贴17.74万元;奖金22.87万元;绩效工资9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住房公积金19.7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2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8万元;印刷费0.48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5.92万元;会议费0.90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工会经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预算27.14万元,同比减少14.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3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采购事项为复印纸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30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18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为提质文旅融合;不断丰富文体生活。设1条数量指标:实施文体公益惠民项目。开办涵盖书法、美术、声乐、舞蹈、器乐等多个门类免费公益培训30个班次;设1条质量指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鱼峰区文化馆、图书馆、2个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及7个街道文化站免费对公众开放,促进全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设1条时效指标:2024年底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完成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城区配套经费8.5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注:本部门无此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注:本部门无此数据。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注:本部门无此数据。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十三、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