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卫健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卫健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参与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统筹规划辖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辖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药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三)指导辖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鱼峰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配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卫生健康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鱼峰区计生协会。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鱼峰区计生协会。
(三)事业单位6个,为鱼峰区羊角山卫生院、鱼峰区荣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鱼峰区白沙镇卫生院、鱼峰区里雍镇卫生院、鱼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3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编制2人,事业编编制2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3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参公编在职2人,事业编在职47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225人,其中参公编制2人,事业编制2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6人,其中参公编在职2人,事业编在职54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卫健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618.84万元,总支出1618.8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618.84万元,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1618.84万元,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支出预算数增加。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618.84万元,总支出1618.8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618.84万元,较上年增长21 %,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行政运行263.13万元,其中:153.13万元为基本支出,110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维持部门行政运行开销。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6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相关开销。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养老保险。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职业年金。
(五)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相关开销。
(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98.6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计生家庭扶助。
(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5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卫培训等事务开销。
(八)住房公积金15.3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6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拨付各基层医疗机构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十)行政单位医疗10.01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购买员工医疗保险用途。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7.61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用途。
(十二)机关服务260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19.24万元,较上年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人员经费19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印刷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宣传产品印刷。
差旅费3.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员工出差补助。
办公费1.53万元,同比减少0.92万元,同比下降37.55%,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打印纸、办公耗材的开销。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8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381.5万元。其中职工体检经费259.5万元、印制宣传用品33万元、除四害经费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配套,预算资金18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辖区内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数量指标2.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数量指标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设3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1%,质量指标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质量指标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9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月-12月;设3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社会效益指标2.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指标3.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较上年增强;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提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