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2-08 11:20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行使领导鱼峰区共青团工作的职责,对鱼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组织进行领导和管理;

(二)制订和参与制订鱼峰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计划,对全区各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

(三)协助区委和区政府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青年整体素质;

(四)贯彻执行区委、团市委指示精神,围绕本区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生力军作用和突击队作用,指导、帮助、激励团员、青年立足岗位模范带头,团结协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负责对团员、青年进行深化改革、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四有”新人;

(六)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不良倾向和破坏活动作坚决斗争,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

(七)深入调查了解并反映我区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

(八)协同辖区单位团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青少年服务,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学校稳定和促进辖区安定团结;

(九)认真办理团务,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和“推优”工作;

(十)密切联系青年,广泛团结青年,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群众团体组织参公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

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1人。 

第二部分:团区委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算40.92万元,同比增加22.04万元,同比增加46.1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入总预算40.92元,同比上升22.04万元,同比上升46.13%。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升高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项目调整,在编人员数量有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2.04万元,同比上升46.1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0.9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持平。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持平。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31%,同比增加15.48万元,同比上升46.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有调整。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0%,同比增加4.58万元,同比上升1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上升43.5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5%,同比增加6.96万元,同比上升43.5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有变动。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2.04万元,同比增加4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持平。本单位没有获批项目资金。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2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204类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213类农林水支出0万元,217类金融支出0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28.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5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工会经费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开支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2.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同比上升。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张,减少不必要开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会议费2024年预算0.2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上级年度考核指标明确下达参加及组织培训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
×

2024

712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共青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行使领导鱼峰区共青团工作的职责,对鱼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组织进行领导和管理;

(二)制订和参与制订鱼峰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计划,对全区各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

(三)协助区委和区政府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青年整体素质;

(四)贯彻执行区委、团市委指示精神,围绕本区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生力军作用和突击队作用,指导、帮助、激励团员、青年立足岗位模范带头,团结协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负责对团员、青年进行深化改革、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四有”新人;

(六)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不良倾向和破坏活动作坚决斗争,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

(七)深入调查了解并反映我区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

(八)协同辖区单位团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青少年服务,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学校稳定和促进辖区安定团结;

(九)认真办理团务,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和“推优”工作;

(十)密切联系青年,广泛团结青年,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群众团体组织参公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

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1人。 

第二部分:团区委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算40.92万元,同比增加22.04万元,同比增加46.1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入总预算40.92元,同比上升22.04万元,同比上升46.13%。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升高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项目调整,在编人员数量有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2.04万元,同比上升46.1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0.9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持平。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持平。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31%,同比增加15.48万元,同比上升46.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有调整。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0%,同比增加4.58万元,同比上升1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上升43.5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5%,同比增加6.96万元,同比上升43.5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有变动。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2.04万元,同比增加4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持平。本单位没有获批项目资金。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2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204类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213类农林水支出0万元,217类金融支出0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28.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5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工会经费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开支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2.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同比上升。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张,减少不必要开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会议费2024年预算0.2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上级年度考核指标明确下达参加及组织培训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共青团鱼峰区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