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分级履行职责,就地解决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服务保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主要职责。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组织政策调研,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收集管理辖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行政机关;下设有二层级机构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为是鱼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6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56.46万元,总支出656.4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38.00万元,同比下降33.9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38.00万元,同比下降33.9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压缩开支。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56.46万元,较上年减少338.00万元,同比下降33.9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压缩开支。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56.4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06.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44%,同比减少5.86万元,同比下降2.76%。项目支出预算45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56%,同比减少332.22万元,同比下降42.4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4%,同比增加0.37万元,同比增长14.62%。
2.国防支出20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99%,同比增加3.50万元,同比增长1.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48%,同比减少336.99万元,同比下降44.32%。
4.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同比减少2.97万元,同比下降18.86%。
5.住房保障支出1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同比减少1.18万元,同比下降7.7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0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44%,同比减少5.86万元,同比下降2.76%。
2.项目支出预算45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56%,同比减少332.22万元,同比下降42.46%。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项目支出,压缩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656.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56.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万元,国防支出20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0万元。总支出656.4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3.9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压缩开支。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3.9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2万元,项目支出450.0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9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经费的基本支出。
(二)兵役征集6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征兵支出。
(三)民兵143.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兵训练经费支出。
(四)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0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义务兵优待金支出19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
(八)其他优抚支出22.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经费支出。
(九)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4.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疾军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十)行政运行148.7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拥军优属支出16.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拥军部队慰问。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人员医疗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四)住房公积金支出14.0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06.42万元,较上年减少2.76%。其中:
(一)人员经费186.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3年减少0.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预算19.62万元,同比下降5.59万元,同比下降22.17%,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个数10个,预算支出共计450.04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50.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详见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
第三部分: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