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全区金融和融资政策、措施。
(三)依法依规提出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本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地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区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二)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有关惠农资金、家电下乡补贴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财政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财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国库支付中心。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财政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国库支付中心。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参公编在职6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
2.所属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其中参公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参公编在职6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785.94万元,同比增加1625.53万元,同比增长15%,2024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税收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0.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5.44万元,教育支出1271.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0.12万元,农林水支出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3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收入总预算12785.94万元,同比增加1625.53万元,同比增长15%,2024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税收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2785.9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59.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6%,同比增加78.31万元,同比增长14.53%。项目支出预算109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47%,同比增加4733.06万元,同比增长64.8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2785.94万元,总支出12785.9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14.57%,主要原因是安排以前年度三保欠款。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14.67%,主要原因是安排以前年度三保欠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1975.82万元,较上年增长17.25%,按支出结构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59.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比上年增加1567.89万元,比上年增加538%,主要原因是安排区学习教育经费。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行政运行219.27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21万元;其他教育支出1271.19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7万元;住房公积金17.8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11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比上年增加368万元,比上年增长3.5%。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划分,其中:行政运行1377.98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30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41.7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95.44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28.91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82.51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200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60万。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9.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9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37万元、津贴补贴39.55万元、奖金60.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17.83万元。
(二)公用经费36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0.65万元、邮电费2.96万元、差旅费5.46万元、会议费0.73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36.72万元、工会经费4.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72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36.09万元,增长57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36.72万元,比上年增加36.09万元,增长5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筹全区公用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810.12万元,较上年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专项债付息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2.68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6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65万元。
我部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1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编制预算项目个数18个,总金额10116.58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116.58万元,全部项目均设置了年度绩效目标。其中“中小微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围绕部门专项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及进度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给辖区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其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