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2-08 10:4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医疗保障局属行政机关1个,设有办公室、规划待遇岗、医药管理岗、基金监管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0名。

第二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09.83万元,总支出409.8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4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8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72%,较上年减少1.98%。项目支出预算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28%,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09.83万元,总支出409.8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40 %,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4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9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3.7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城乡医疗救助3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七)行政运行53.4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5.6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80.83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具体情况为:

(一)人员经费7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3万元、津贴补贴12.83万元、奖金19.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2万元、住房公积金5.6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5万元、印刷费0.12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1.48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75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16.9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1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货物类采购主要为办公复印纸采购0.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区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32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重点项目:项目名称特殊人员参加居保县(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设1条数量指标: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7065人;设1条质量指标:精准救助≥95%;设1条时效指标:准时发放参保补助≥95%;设1条成本指标:项目所需资金≤1500000元;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落实补助资金,缓解居民医疗压力≥90%;设1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85%。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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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医疗保障局属行政机关1个,设有办公室、规划待遇岗、医药管理岗、基金监管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0名。

第二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09.83万元,总支出409.8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4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8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72%,较上年减少1.98%。项目支出预算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28%,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09.83万元,总支出409.8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40 %,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4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9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3.7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城乡医疗救助3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七)行政运行53.4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5.6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80.83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主要原因是压缩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具体情况为:

(一)人员经费7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3万元、津贴补贴12.83万元、奖金19.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2万元、住房公积金5.6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5万元、印刷费0.12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1.48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75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16.9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1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货物类采购主要为办公复印纸采购0.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区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32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重点项目:项目名称特殊人员参加居保县(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设1条数量指标: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7065人;设1条质量指标:精准救助≥95%;设1条时效指标:准时发放参保补助≥95%;设1条成本指标:项目所需资金≤1500000元;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落实补助资金,缓解居民医疗压力≥90%;设1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85%。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