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拟订本辖区工矿仓储用地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事项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并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工作。
3.负责实施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征地拆迁调查,根据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征地拆迁“两公告一登记”工作, 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收取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责令交地、信息公开及信访事项。责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调查和征求农村集体意见的“三书一表”等相关材料汇总组卷工作。
4.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5.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负责本辖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初审,监督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负责辖区市级审批采矿权前期项目选址、公示,储量规模小型页岩矿的采矿权审批登记,矿山闭坑的储量评审、备案、审批及发布注销公告。
6.根据市与城区自然资源执法权限划分,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和动态监测。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测绘活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查处本辖区范围内测绘违法案件。
7.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8.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9.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10.承担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11.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及石漠化土地防治等工作。
12.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3.协助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4.负责落实森林山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办理市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二)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及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负责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效能;
5.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拟定林场长期发展规划;
7.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面方针政策;协助城区政府做好“林长制”工作相关事务;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辖区植树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荒漠化防治;协助编制本辖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级单位和内设股室: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为纳入城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耕保权益调查股,规划利用股,林业矿管股等四个股室。
(二)局属单位: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1个,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加挂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本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总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 11人。
2.局属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事业编制41人。
3.全局人员编制总数6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5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收入1491.71万元,总支出1491.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及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1.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5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9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2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收入1491.71万元,较上年增长21.59%。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226.81万元,同比增加264.9万元,同比增长6.2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支出1491.71万元,较上年增长21.59%,主要包括: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zz类,其中:
1.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0%,同比增加了0.34万元,同比增加2.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6%,同比增加1.02%。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8%,同比增加1.02%。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1%,同比减少6.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3%,同比减少7.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6.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2.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6%,同比增加230.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增加。
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基本与2023年预算支出持平。
8.机关服务支出1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0%,同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9.行政运行支出12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减少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1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9%,同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增加。
11.住房公积金支出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同比增加1.02%。
1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2%,同比减少56.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变化。
13.其他社会福利支出0.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安排预算。
1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2.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基本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15.事业机构支出722.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46%,同比增加2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25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4.2%,同比增加101.21万元,同比增长8.76%。
2.项目支出预算23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8%,同比增加163.7万元,同比增加227.36%。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二是项目支出增加,部门业务的项目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491.71万元,总支出1491.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及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491.71万元,较上年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8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4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金的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2.6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的支出。
(七)农业保险缴费补贴支出7.0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农业保险缴费支出。
(八)机关服务支出11.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机关服务的支出。
(九)行政运行支出124.8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10.2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71.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十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5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金的支出。
(十三)事业机构支出722.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四)其他社会福利支出0.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福利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256.02万元,较上年增长8.76%。具体情况为:
(一)人员经费117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98万元、津贴补贴42.15万元、奖金46.27万元、绩效工资405.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96万元、住房公积金71.2万元、退休费156.11万元、生活补贴13.47万元、医疗费补助42.77万元。
(二)公用经费10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5万元、印刷费1.56万元、邮电费1.38万元、差旅费17.56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11.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9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80.35万元,同比减少25.93万元,同比减少24.40%。减少的原因是办公费及邮电费减少,并取消了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和公务接待费。主要包括办公费3.05万元,印刷费1.56万元,邮电费1.38万元,差旅费17.56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11.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2.89万元,同比增加17.32万元,增加111.24%。均为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64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32.89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共有11个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以下对其中一条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其他项目详见《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表12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名称政策性农业保险(低风险区域商业林、公益林),预算资金7.0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按计划完成任务,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商品林面积大于等于330404.02亩,数量指标2.公益林面积大于等于31656.83亩;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按时推进保险;设2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商品林保费标准2元/亩,成本指标2.公益林保费标准1.5元/亩;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保障林木灾害补偿到位;设1条生态效益指标:灾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纸杯;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设1条满意度指标:林农满意度大于等于8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