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中共鱼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02-11 16:37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有关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的防范和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5、监督、指导全区政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全区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区各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向区委组织部提出对协管干部的交流、调动的意见,并对政法系统部分干部任免进行审核批复。 

  9、负责政法系统的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法委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1人。 

  四、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154.68万元,同比增加1021.55万元,同比增长32.6%。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4.68万元,同比增加1021.55万元,同比增长32.6% 

  2.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1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64万元,同比增加1001.94万元,同比增长43.3%;项目支出839.04万元,同比增加19.61万元,同比增长2.39%。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6.02万元,同比增加1.93万元,同比增长1.86% 

  公共安全预算3971.03万元,同比增加1011.2万元,同比增长34.16%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32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同比增长60%。主要原因:减少上年一次性购置。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21.4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同比下降14.34%。与上年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53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1%。与上年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7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0.06%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15.64万元,同比增加1001.94万元,同比增长4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6.18万元;同比减少2.24万元,同比下降1.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79.46万元;同比增加1004.18万元,同比增长46.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39.04万元,同比增加19.61万元,同比增长2.39%。主要因为:增加雪亮工程建设经费。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6.59万元;同比增加13.66万元,同比增长1.72% 

  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10.5,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5%。 

  资本性支出预算7.35万元;同比增加5.85万元,同比增长390%。主要原因:增加设备购置。 

  其他支出14.6万元,同比减少0.4万,下降2.67%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179.46万元;同比增加1004.18万元,同比增长46.16%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2.35万元,同比增加22.93万元,同比增长39%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办公家具等采购、增加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29.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29.63%。主要原因:定额公务费提标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5个,金额共计641.44万元,占项目支出76.45%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有关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的防范和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5、监督、指导全区政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全区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区各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向区委组织部提出对协管干部的交流、调动的意见,并对政法系统部分干部任免进行审核批复。 

  9、负责政法系统的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法委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1人。 

  四、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154.68万元,同比增加1021.55万元,同比增长32.6%。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4.68万元,同比增加1021.55万元,同比增长32.6% 

  2.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1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64万元,同比增加1001.94万元,同比增长43.3%;项目支出839.04万元,同比增加19.61万元,同比增长2.39%。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6.02万元,同比增加1.93万元,同比增长1.86% 

  公共安全预算3971.03万元,同比增加1011.2万元,同比增长34.16%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32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同比增长60%。主要原因:减少上年一次性购置。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21.4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同比下降14.34%。与上年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53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1%。与上年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7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0.06%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15.64万元,同比增加1001.94万元,同比增长4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6.18万元;同比减少2.24万元,同比下降1.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79.46万元;同比增加1004.18万元,同比增长46.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39.04万元,同比增加19.61万元,同比增长2.39%。主要因为:增加雪亮工程建设经费。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6.59万元;同比增加13.66万元,同比增长1.72% 

  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10.5,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5%。 

  资本性支出预算7.35万元;同比增加5.85万元,同比增长390%。主要原因:增加设备购置。 

  其他支出14.6万元,同比减少0.4万,下降2.67%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3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179.46万元;同比增加1004.18万元,同比增长46.16%主要因为:巡防队员工资提标,人数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2.35万元,同比增加22.93万元,同比增长39%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办公家具等采购、增加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29.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29.63%。主要原因:定额公务费提标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5个,金额共计641.44万元,占项目支出76.45%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