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局2018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14 11:43   

  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及法律法规;研究城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协调各街道、社区文化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文化、体育体制改革。 

  (二)开展示范性的大型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产品生产,负责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行业艺术培训教育进企业、学校。 

  (三)拟定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四)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管理指导区公共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区图书馆业务建设,推动区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指导、管理区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事业发展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的监督工作,参与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参与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八)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并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负责在区内举办重大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体育竞赛活动。 

  (十)协调有关部门规划、指导、监督、实施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业余体育运动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二)拟定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会同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十三)参与全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会同综合执法机构对辖区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是鱼峰区文化馆和鱼峰区图书馆。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7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87.86万元,同比减少22.28万元,同比下降5.4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86万元同比减少22.28万元,同比下降5.43%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6万元,同比增加31.72万元,同比增长23 %;项目支出216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2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1.64万元同比增加12.84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因为: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13.37万元同比减少63.33万元,同比下降23%。主要因为: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调整优化经费项目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46万元,同比增加12.31万元,同比增长72%。主要因为: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1.11万元,同比增加4.52万元,同比增长69%。主要因为: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因为:成立鱼峰区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应的文化旅游业务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29万元,同比增加1.39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因为: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1.86万元;同比增加31.72万元,同比增长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23万元;同比增加40.64万元,同比增长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3万元;同比增加1.98万元,同比增长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16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预算1.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4万元;同比减少94.1万元,同比下降38% 主要因为调整优化经费项目开支。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63.5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同比增长1311%主要因为2018年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设备采购及图书馆装修等开支。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3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9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品开支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2.3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同比下降12%  

  主要用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打印机、复印纸、演员运动员保险、图书、宣传资料印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图书馆装修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1%,主要原因:部门新进在编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2018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2个,金额共计72万元,占项目支出33%。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2018

文体局2018年预算公开

  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及法律法规;研究城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协调各街道、社区文化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文化、体育体制改革。 

  (二)开展示范性的大型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产品生产,负责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行业艺术培训教育进企业、学校。 

  (三)拟定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四)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管理指导区公共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区图书馆业务建设,推动区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指导、管理区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事业发展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的监督工作,参与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参与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八)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并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负责在区内举办重大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体育竞赛活动。 

  (十)协调有关部门规划、指导、监督、实施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业余体育运动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二)拟定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会同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十三)参与全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会同综合执法机构对辖区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是鱼峰区文化馆和鱼峰区图书馆。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7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87.86万元,同比减少22.28万元,同比下降5.4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86万元同比减少22.28万元,同比下降5.43%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6万元,同比增加31.72万元,同比增长23 %;项目支出216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2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1.64万元同比增加12.84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因为: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13.37万元同比减少63.33万元,同比下降23%。主要因为: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调整优化经费项目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46万元,同比增加12.31万元,同比增长72%。主要因为: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1.11万元,同比增加4.52万元,同比增长69%。主要因为: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因为:成立鱼峰区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应的文化旅游业务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29万元,同比增加1.39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因为: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1.86万元;同比增加31.72万元,同比增长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23万元;同比增加40.64万元,同比增长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3万元;同比增加1.98万元,同比增长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16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预算1.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4万元;同比减少94.1万元,同比下降38% 主要因为调整优化经费项目开支。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63.5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同比增长1311%主要因为2018年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设备采购及图书馆装修等开支。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鱼峰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3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9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品开支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2.3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同比下降12%  

  主要用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打印机、复印纸、演员运动员保险、图书、宣传资料印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图书馆装修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1%,主要原因:部门新进在编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2018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2个,金额共计72万元,占项目支出33%。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