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2018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14 11:21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有关规定及建议,参与研究城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决策。  

    (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各级示范区及生态农业建设。  

   (四)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和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的有关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地方标准。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审核建筑工地午、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负责建筑噪声和第三产业排污者的监督管理;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辖区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十)负责辖区内环境热线投诉的受理和环境信访、公众举报的接待和调查处理;负责管理权限内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属重大行政处罚的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权限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及对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审批的核查和管理;负责辖区中考、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对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及验收工作;参与辖区单位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审核管理;负责辖区内各种环境监察报表编报、环境检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十二)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环保局属公务员管理行政机关单位,无二层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2)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8.8万元,同比减少61.7万元,同比下降8.4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8万元,同比减少61.7万元,同比下降38.44%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同比下降34.54%;项目支出3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5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6万元,同比减少97.97万元,同比下降97.84%。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14万元,同比增加1.65万元,同比增长17.39%。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预算5.76万元,同比增加2.37万元,同比增长69.91%。主要因为:工资福利变动;   

  节能环保支出支出预算75.06万元,同比增加75.06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预算4.69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43%。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8.8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同比下降34.5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66万元;同比减少20.38万元,同比下降25.15%。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8.14万元同比减少3.78万元,同比下降31.71%。主要因为:因为整个项目支出同比增加了一半所以商品服务支出也跟着增加  

    对家庭和个人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7.54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因为: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放在此项目2018年不放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5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 万元;同比减少31.5万元,同比下降54.31%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75%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环保局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拨款预算8.14万元,同比减少3.78万元,同比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整个部门项目支出金额少了一半,因此商品和服务支出也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99万元,同比增加3.99万元,同比增长199.5%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现场取证设备、复印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36.36%其中: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36.36%,主要原因:不作公务接待安排只作工作误餐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5万元,占项目支出5%。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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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环保2018年预算公开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有关规定及建议,参与研究城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决策。  

    (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各级示范区及生态农业建设。  

   (四)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和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的有关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地方标准。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审核建筑工地午、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负责建筑噪声和第三产业排污者的监督管理;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辖区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十)负责辖区内环境热线投诉的受理和环境信访、公众举报的接待和调查处理;负责管理权限内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属重大行政处罚的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权限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及对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审批的核查和管理;负责辖区中考、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对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及验收工作;参与辖区单位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审核管理;负责辖区内各种环境监察报表编报、环境检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十二)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环保局属公务员管理行政机关单位,无二层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2)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8.8万元,同比减少61.7万元,同比下降8.4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8万元,同比减少61.7万元,同比下降38.44%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同比下降34.54%;项目支出3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5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6万元,同比减少97.97万元,同比下降97.84%。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14万元,同比增加1.65万元,同比增长17.39%。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预算5.76万元,同比增加2.37万元,同比增长69.91%。主要因为:工资福利变动;   

  节能环保支出支出预算75.06万元,同比增加75.06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预算4.69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43%。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8.8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同比下降34.5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66万元;同比减少20.38万元,同比下降25.15%。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8.14万元同比减少3.78万元,同比下降31.71%。主要因为:因为整个项目支出同比增加了一半所以商品服务支出也跟着增加  

    对家庭和个人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7.54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因为: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放在此项目2018年不放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5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 万元;同比减少31.5万元,同比下降54.31%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75%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环保局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拨款预算8.14万元,同比减少3.78万元,同比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整个部门项目支出金额少了一半,因此商品和服务支出也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99万元,同比增加3.99万元,同比增长199.5%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现场取证设备、复印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36.36%其中: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36.36%,主要原因:不作公务接待安排只作工作误餐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5万元,占项目支出5%。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