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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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工作任务。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统筹城乡的就业相关工作任务。
(四)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柳州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组织推进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统一列表)
|
序号 |
单 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说明(是否单独编制预决算) |
|
1 |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单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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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州市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
参公单位 |
是 |
|
3 |
柳州市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参公单位 |
是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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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375.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27.0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41.8万元,增长26.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01.2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63.74万元,增长34.39%,主要原因是:二层机构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二层机构项目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2.53万元,下降29.74%,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项目支出减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其他收入78.13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9.40万元,下降59.3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及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7.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3.46万元,下降38.0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375.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029.3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30.69万元,增长23.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2738.30万元,主要用于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性款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38.30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61.4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7.01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 卫生健康支出(类)52.2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45万元,增加94.5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 住房保障支出(类)29.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加192.0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147.7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2.53万元,下降29.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 年末结转和结余345.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1.2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42.35万元,增长35.71%。其中:基本支出3647.28万元,项目支出7382.10万元。
本部门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8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93%。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8.30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原因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性款项项目的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1.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5.5%。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6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19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19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发放。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77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97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发放。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0.94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用于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8.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因年初数为零,故无处计算本年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61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预算数和决算数无差异。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192.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68万元、津贴补贴54.74万元、奖金93.70万元、伙食补助费75.14万元、绩效奖金1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65万元、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32.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住房公积金29.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部分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9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9 %。主要包括:办公费0.55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2.80万元,差旅费7.48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劳务费3163.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7.71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1%。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24年柳州市企业改革补助支出(濒破企业遗嘱供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项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项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0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部门无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2.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92.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比2023年增加3150.94万元,增长7530.97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8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93%。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预算共涉及33个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484.71万元,当年预算数为8490.3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818.90万元,整体项目执行率为92.09%。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招等多个项目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费使用符合规范,按时支付,预算控制率在预算范围内。
共组织对“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等3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费使用符合规范,按时支付,预算控制率在预算范围内。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4.86万元,执行数4.86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已圆满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2024年职称评审经费使用符合规范,按时支付,预算控制率在预算范围内,进一步促进我区事业单位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已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