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鱼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
(二)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分析其它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分析研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上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
(四)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布局组织、协调前期工作;负责全区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各项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自治区、柳州市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统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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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说明(是否单独编制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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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单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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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州市鱼峰区发展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否 |
|
3 |
柳州市鱼峰区民兵军事训练中心 |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否 |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466.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14.5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50.55万元,增长1193.3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0.4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6.98万元,增长1194.34%,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4年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领域专项--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资金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4.1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673.5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疏散演练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及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6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466.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14.2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50.02万元,增长1192.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96.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03.27万元,增长1552.24%,主要原因是:支付2024年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领域专项--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资金3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7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9.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14万元,增长47.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135.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及三年行动2021年度财政补贴。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5.3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发放此项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20.5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51.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6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增加。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0.4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46.98万元,增长1194.34%。其中:基本支出273.53万元,项目支出3136.94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3.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6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5.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7%。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00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67.20%。主要原因是支付2024年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领域专项--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资金30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1%。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5%。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5%。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6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7%。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发放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及三年行动2021年度财政补贴。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3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2024年,柳州市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01万元,降低52.0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比2023年减少1.75万元,降低10.61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值达成预期指标值,主要扣分项是全年预算执行率低,由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财政资金紧张致使跨年结算。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4.82分,自评等级一等。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关于下达2024年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领域专项一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3000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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