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鱼峰区白莲街道办事处是鱼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国家安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助、退役军人登记、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做好城市建设管理、计划生育服务、卫生健康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监管、绿化、配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宣传国家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完成动迁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鱼峰区白莲街道办事处(本级)
(二)白莲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三)白莲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
(四)白莲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3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8.0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1.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6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
2.其他收入6.4万元,为单位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57 万元,下降66.26%,主要原因是:实体账户收到的下拨经费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36.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47.37%,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支出受财政资金紧张的限制,急需支出使用实体账户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34.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6.2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63 万元,下降6.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1.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资福利,办公开支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1.62 万元,增长30.27%,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变动,支付上年度部分欠款。
公共安全支出(类)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工作开展。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187.36%,主要原因是:加大各项政法工作宣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45万元:主要用于惠民项目开展、临时救助支出、退役军人事务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43万元,下降32.72%,主要原因是:惠民项目支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慰问支出受财政资金紧张限制。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医疗保险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74万元,下降21.46%,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变动。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万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工作。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年度增加耕地恢复任务。
住房保障支出(类)32.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93万元,下降62.4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变动,在职公积金年度未全额缴纳。
2.年末结转和结余28.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6万元,下降22.39%,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受限,动用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6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7 万元,增长0.94%。其中:基本支出402.17万元,项目支出89.48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5.89万元,支出决算为49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1.28万元,支出决算为3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主要原因编制变动导致工资数额变动。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上年度团餐宝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上年度团餐宝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上年度工程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市管所办公开支。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政法工作。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5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9%。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预算资金支出受限。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71万元,支出决算为4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主要原因该经费为上级下达资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费用。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5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主要原因编制变动导致工资数额变动。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主要为上级下达资金用于耕地恢复工作开支。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0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主要原因编制变动导致工资数额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40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7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差异原因人员编制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2%。差异原因财政资金紧张,支出受限制。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年初预算为0,差异原因使用上级下拨资金,非本级做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0.37万元。年初预算为0,差异原因使用上级下拨资金,非本级做预算。
(五)其他支出4.3万元。差异原因使用上级下拨资金,非本级做预算。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无“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相关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街道无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相关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压减支出,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5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02万元,降低54.41 %。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资金紧张,支出受限制。比2022年减少14.98万元,降37.32%。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资金紧张,支出受限制,街道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用品、办公维护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3.38%。从自评情况来看,街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38.05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社区惠民资金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5万元,执行率为5.05%,自评得分为90.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受财政资金紧张影响,立项数设置保守;二是受财政资金紧张影响,项目结算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分析各因素,提前做好计划,综合考虑设置指标;二是项目前期充分做好项目资金结算说明达成共识后再开展,避免纠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