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辖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掌握、分析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城区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决策建议。
(二)研究部署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应急管理。研究起草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
(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四)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协勤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负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的审批和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
(五)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城管执法协勤员招聘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员的培训、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根据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违规户外广告的查处;拟定城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七)负责规范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活动。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鱼峰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大队。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鱼峰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大队。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7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编制7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8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参公编在职4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75人,其中参公编制7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5人,其中参公编在职4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3640.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5.6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23.12万元,下降24.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8.5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9.04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337.08万元,为单位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04.08万元,下降67.62%,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违法建设和违法建筑经费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7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使用历年结余支出强拆工作经费。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3.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21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使用历年结余支出强拆工作经费。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3640.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77.0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94.36万元,下降27.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8.70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减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3.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增加,调整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319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各项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72.47万元,下降28.46%,主要原因是:因为经费压缩,管理事务及项目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7.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7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减少开支。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263.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6.77万元,增长125.39%,主要原因是:拆除违法建筑劳务费待到后年度结算支付。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3.9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50.41万元,下降12.36%。其中:基本支出912.15万元,项目支出2281.75万元。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0.0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7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工会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建经费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7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2%,基本持平。只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87万元,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纳。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590.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1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紧张,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和各项经费开支。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81万元,支出决算为5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92万元、津贴补贴160.17万元、奖金180.19万元、伙食补助费1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万元、住房公积金54.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万元、抚恤金16.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5万元等;公用经费5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6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5.70万元、邮电费6.37万元、差旅费3.10万元、维修(护)费0.06万、租赁费0.14万元、工会经费9.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0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主要原因资金紧张,减少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0%。主要原因资金紧张,减少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2022年,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 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01万元,降低63.10%。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比2021年减少2171.51 万元,降低97.4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80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 %。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809.26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服装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服装费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按时按质量完成制服采购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