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19-07-24 15:28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概况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现有在编人员68人,聘用人员311人,公益岗位人员1人。 

  二、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385.15万元,支出总计3137.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81.67万元、支出增加98.46万元;分别增长2.36、3.24%。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38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9.93万元,占比72.67%;其他收入497.55万元,占比14.70%;上年结转和结余427.67万元,占比12.63%。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1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11万元,占51.67%;项目支出1516.50万元,占48.3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459.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71.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93万元、增长2.71%;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5万元,增长1.02%。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5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减少23.85万元,下降1.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6万元,占0.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万元,占0.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49万元,占8.03%;城乡社区支出2081.46万元,占87.76;住房保障(类)支出83.80万元,占3.532%。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0.3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13.97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34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 0.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7类01款08项文化活动,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20 万元。 

  208类01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 2.4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88.09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12类01款04项城管执法,基本支出 1,331.05万元,项目支出750.41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 83.8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1.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4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万元,比2017年减少25.97万元,下降8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97万元,下降8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2018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2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运行经费支出636.96万元,比2017年减少626.01万元,下降49.57%,减少原因为本着节约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5.26万元、工程支出10.80万元、服务支出12.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概况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现有在编人员68人,聘用人员311人,公益岗位人员1人。 

  二、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385.15万元,支出总计3137.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81.67万元、支出增加98.46万元;分别增长2.36、3.24%。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38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9.93万元,占比72.67%;其他收入497.55万元,占比14.70%;上年结转和结余427.67万元,占比12.63%。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1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11万元,占51.67%;项目支出1516.50万元,占48.3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459.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71.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93万元、增长2.71%;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5万元,增长1.02%。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5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减少23.85万元,下降1.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6万元,占0.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万元,占0.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49万元,占8.03%;城乡社区支出2081.46万元,占87.76;住房保障(类)支出83.80万元,占3.532%。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0.3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13.97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34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 0.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7类01款08项文化活动,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20 万元。 

  208类01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 2.4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88.09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12类01款04项城管执法,基本支出 1,331.05万元,项目支出750.41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 83.8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1.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4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万元,比2017年减少25.97万元,下降8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97万元,下降8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2018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2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运行经费支出636.96万元,比2017年减少626.01万元,下降49.57%,减少原因为本着节约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5.26万元、工程支出10.80万元、服务支出12.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