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17-07-28 16:38   

  柳州市鱼峰区执法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鱼峰区执法局(局、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其工作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执法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执法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我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3312.9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008.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4.4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3312.98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47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35.03万元。总收支同比减少1267.4万元,下降27.67%。 

  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缩减一般公用经费;二是精简聘用人员。 

  (一)收入总计2008.5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63.9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44.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0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4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282.99万元。 

     (二)支出总计2477.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2476.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执法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59万元,项目支出699.11万元。其中: 

  201类03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4项城管执法基本支出863.59万元项目支出699.1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区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6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公用经费5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鱼峰区执法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比上年支出数 0 万元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增减变动原因: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加)原因为2016年出国人数比2015年减少(增加) 0 人(2016年出国人数 0 人,2015年出国人数 0 人),用历年结余资金安排的出国费用。 

  2.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 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费用下降。2016年汽车保有量0辆(财政局公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 0 辆,年初无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 0  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 0 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 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79 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 6.21 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车辆等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4.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4.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4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65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5.5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否理想),是否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

执法局2016年决算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执法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鱼峰区执法局(局、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其工作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执法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执法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我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3312.9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008.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4.4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3312.98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47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35.03万元。总收支同比减少1267.4万元,下降27.67%。 

  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缩减一般公用经费;二是精简聘用人员。 

  (一)收入总计2008.5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63.9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44.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0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4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282.99万元。 

     (二)支出总计2477.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2476.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执法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59万元,项目支出699.11万元。其中: 

  201类03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4项城管执法基本支出863.59万元项目支出699.1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区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6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公用经费5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鱼峰区执法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比上年支出数 0 万元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增减变动原因: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加)原因为2016年出国人数比2015年减少(增加) 0 人(2016年出国人数 0 人,2015年出国人数 0 人),用历年结余资金安排的出国费用。 

  2.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 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费用下降。2016年汽车保有量0辆(财政局公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 0 辆,年初无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 0  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 0 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 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79 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 6.21 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车辆等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4.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4.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4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65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5.5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否理想),是否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