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3-31 09:00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号)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鱼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评估组)。事故调查评估组以“强化措施、落实整改、警示预防、安全生产”为主旨,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为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有利契机,全力确保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本次事故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2年1月20日9时40分,在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5号柳职院教职工宿舍西面围墙旁的人行道上,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众城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李某珠拨打了120求救,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伤者陈某全等进行了现场抢救,陈某全因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20日10时36分,区应急管理局接到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韦保翔的事故报告,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和市人民医院,对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确定该事件为生产安全事故,遂向柳州市应急管理局、鱼峰区人民政府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同时依法组织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鱼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在尊重事实、科学严谨的基础上,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了《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众城公司应当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一是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漏补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对公司《安全生产手册》中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个岗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个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进行查余补漏。二是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企业业务涉及面广,人员众多的特点,分部门、分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细则》,对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检查提供制度支撑,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涉及业务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保证各部门人员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求排查后及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7日,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总经理杜某某作出了罚款叁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捌角(¥34420.80)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2日,杜某某已将全部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三)给予党纪处分的人员

1.杜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黄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黄某某作为众城综合部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柯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综合部部长。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中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主管公司物资采购、安全监管中心等工作,但其未对本部门采购的安全帽进行质量检验,未制定伐树操作流程,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组织伐树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李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文员,行使市场部副部长职责,负责鱼峰区绿化管养等工作。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在“1·20”物体打击事故中,其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先隐患排查后作业的流程,指挥作业人员在枯树有可能倒塌的影响范围内作业,未指派人员蹲守已经开锯的枯树,现场指挥不力,致使隐患变成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总体评估意见

此次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制止,及时消除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总体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放到首位,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警钟长鸣。

事故调查评估组工作人员签名:

2023年3月28日


事故调查报告

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号)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鱼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评估组)。事故调查评估组以“强化措施、落实整改、警示预防、安全生产”为主旨,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为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有利契机,全力确保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本次事故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2年1月20日9时40分,在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5号柳职院教职工宿舍西面围墙旁的人行道上,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众城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李某珠拨打了120求救,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伤者陈某全等进行了现场抢救,陈某全因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20日10时36分,区应急管理局接到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韦保翔的事故报告,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和市人民医院,对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确定该事件为生产安全事故,遂向柳州市应急管理局、鱼峰区人民政府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同时依法组织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鱼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在尊重事实、科学严谨的基础上,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了《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众城公司应当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一是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漏补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对公司《安全生产手册》中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个岗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个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进行查余补漏。二是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企业业务涉及面广,人员众多的特点,分部门、分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细则》,对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检查提供制度支撑,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涉及业务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保证各部门人员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求排查后及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7日,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总经理杜某某作出了罚款叁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捌角(¥34420.80)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2日,杜某某已将全部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三)给予党纪处分的人员

1.杜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黄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黄某某作为众城综合部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柯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综合部部长。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中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主管公司物资采购、安全监管中心等工作,但其未对本部门采购的安全帽进行质量检验,未制定伐树操作流程,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组织伐树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李某某,中共党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文员,行使市场部副部长职责,负责鱼峰区绿化管养等工作。系中共众城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在“1·20”物体打击事故中,其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先隐患排查后作业的流程,指挥作业人员在枯树有可能倒塌的影响范围内作业,未指派人员蹲守已经开锯的枯树,现场指挥不力,致使隐患变成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共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总体评估意见

此次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制止,及时消除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总体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放到首位,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警钟长鸣。

事故调查评估组工作人员签名: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