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5-12 11:00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号)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原 事故调查部门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组成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评估组)。事故调查评估组以“强化措施、落实整改、警示预防、安全生产”为主旨,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为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有利契机,全力确保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本次事故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1年4月13日11时左右,在柳州市静兰路38号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天钻X期项目工地XX号楼电梯集水坑发生一起局部坍塌事故,造成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求救。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天钻X期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先后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把何某广抬出集水坑。约20分钟后,“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后,将何某广送往柳州市人民医院医治,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中下段骨折、右内裸骨折,受伤程度为重伤。2021年5月11日11时55分我局接到市政府投诉热线,我局工作人员于当日15时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并依法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的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在尊重事实、科学严谨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了《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某应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一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二是要加强施工班组管理,强化劳动纪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 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按照规定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评估工作过程

事故调查评估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工作。一是资料审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事故调查报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二是座谈问询,了解事故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查阅文件,查看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缴费凭证等有关材料;四是走访核查,赴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实地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某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设施的安全性、防护的有效性,使管理人员增强管理意识,认真为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了台账记录。二是加强施工班组管理,强化劳动纪律,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了教育培训的台账。

2.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按照规定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从业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台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不断提高员工特别是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天钻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陈某作出了罚款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9日,陈某已将全部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3.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7日,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五、总体评估意见

此次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制止,及时消除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总体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放到首位,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警钟长鸣。

(此页无正文)

事故调查评估组工作人员签名:

2022年 5 月 10 日


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号)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原 事故调查部门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组成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评估组)。事故调查评估组以“强化措施、落实整改、警示预防、安全生产”为主旨,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为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有利契机,全力确保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本次事故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1年4月13日11时左右,在柳州市静兰路38号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天钻X期项目工地XX号楼电梯集水坑发生一起局部坍塌事故,造成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求救。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天钻X期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先后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把何某广抬出集水坑。约20分钟后,“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后,将何某广送往柳州市人民医院医治,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中下段骨折、右内裸骨折,受伤程度为重伤。2021年5月11日11时55分我局接到市政府投诉热线,我局工作人员于当日15时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并依法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的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在尊重事实、科学严谨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了《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某应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一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二是要加强施工班组管理,强化劳动纪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 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按照规定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评估工作过程

事故调查评估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工作。一是资料审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事故调查报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二是座谈问询,了解事故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查阅文件,查看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缴费凭证等有关材料;四是走访核查,赴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实地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陈某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设施的安全性、防护的有效性,使管理人员增强管理意识,认真为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了台账记录。二是加强施工班组管理,强化劳动纪律,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了教育培训的台账。

2.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按照规定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从业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台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不断提高员工特别是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天钻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陈某作出了罚款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9日,陈某已将全部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3.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对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7日,汉中市鑫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五、总体评估意见

此次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13”坍塌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制止,及时消除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总体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放到首位,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警钟长鸣。

(此页无正文)

事故调查评估组工作人员签名:

2022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