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康餐饮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10-08 17:05   

2025 年5月26日6时40分许,柳州市鱼峰区南环路 91 号 3 号厂区库房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鱼峰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鱼峰白莲南环路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2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鱼峰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 “回头看” 专项评估,重点核查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执行、企业隐患整改、监管履职提升等落实成效,现将本次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依据《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 号)文件要求,组建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鱼峰分局、白莲街道办事处共同组成的汇康餐饮 “5・26”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坚持 “以评促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严防复发” 工作原则,综合采取书面资料审查、企业现场实地核查、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座谈问询、监管台账查阅、隐患整改复核等多种方式,逐项核对事故责任处罚落地、企业安全整改、行业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等内容,全面研判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梳理现存薄弱环节,形成本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针对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鱼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般事故处罚条款,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足额缴纳到位,处罚执行完毕。

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曾宪华: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负有责任。鱼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进行罚款处罚,曾宪华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处罚执行完毕。

本次事故调查报告未提出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建议。

三、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对涉事企业汇康餐饮公司整改要求

1.开展制度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各工种操作规程。

2.组织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计划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加强对现场管理,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提升液压升降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重新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液压升降平台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管控细则》《员工安全奖惩制度》等全套制度文件,明确法定代表人、现场管理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职责;单独编制升降平台标准化操作流程、违章行为处置规范,张贴于厂区作业点位。

2.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流程管理。制定年度常态化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在岗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升降平台风险辨识、事故警示案例、应急救援实操专项培训,留存完整签到表、培训课件、现场照片、员工考核试卷;严格落实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完整建立一人一档安全培训档案。

3.全面升级液压升降平台安全防护设施,消除设备重大隐患。 一是对二楼、三楼升降平台出入口增设固定式防护栏杆、安全联锁门,实现卷闸门未完全关闭时升降平台无法启动,从硬件杜绝人员误入、攀爬风险; 二是更换磨损模糊的设备遥控器,增设平台运行声光双重警报,在平台四周、楼层出入口增设多块 “禁止载人、禁止人货混装” 醒目警示标牌; 三是建立升降平台每日班前检查、每周维保、月度全面检修台账,安排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日记录设备运行、防护完好情况,故障停机维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4.强化现场作业动态管控。设置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货物转运、升降平台作业全程现场监护;每日班前开展安全交底,重点强调严禁人员搭乘载货升降设备;建立违章登记台账,对发现违规行为当场停工整改并开展再教育,从源头杜绝冒险作业行为。

五、总体评估意见

本次汇康餐饮 “5・2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核查涉事企业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处罚执行、监管部门履职提升全流程工作。经综合评估,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全面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列明的全部整改事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升级液压升降平台安全防护硬件、落实现场专人监护管控,从制度、设备、人员三方面补齐安全管理短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地。本次评估实现该起事故查处整改闭环管理,消除本企业升降平台载人坠落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在该企业重复发生,进一步规范鱼峰区南环路片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持续巩固辖区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

同时评估也发现,辖区小微企业整体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载货升降平台违规载人的风险在部分同类企业中仍然存在。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仍需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做好设备维护和人员安全教育,严防同类隐患反弹回潮。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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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

汇康餐饮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2025 年5月26日6时40分许,柳州市鱼峰区南环路 91 号 3 号厂区库房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鱼峰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鱼峰白莲南环路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2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鱼峰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 “回头看” 专项评估,重点核查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执行、企业隐患整改、监管履职提升等落实成效,现将本次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依据《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 号)文件要求,组建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鱼峰分局、白莲街道办事处共同组成的汇康餐饮 “5・26”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坚持 “以评促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严防复发” 工作原则,综合采取书面资料审查、企业现场实地核查、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座谈问询、监管台账查阅、隐患整改复核等多种方式,逐项核对事故责任处罚落地、企业安全整改、行业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等内容,全面研判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梳理现存薄弱环节,形成本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针对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鱼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般事故处罚条款,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足额缴纳到位,处罚执行完毕。

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曾宪华: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负有责任。鱼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进行罚款处罚,曾宪华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处罚执行完毕。

本次事故调查报告未提出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建议。

三、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对涉事企业汇康餐饮公司整改要求

1.开展制度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各工种操作规程。

2.组织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计划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加强对现场管理,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提升液压升降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重新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液压升降平台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管控细则》《员工安全奖惩制度》等全套制度文件,明确法定代表人、现场管理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职责;单独编制升降平台标准化操作流程、违章行为处置规范,张贴于厂区作业点位。

2.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流程管理。制定年度常态化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在岗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升降平台风险辨识、事故警示案例、应急救援实操专项培训,留存完整签到表、培训课件、现场照片、员工考核试卷;严格落实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完整建立一人一档安全培训档案。

3.全面升级液压升降平台安全防护设施,消除设备重大隐患。 一是对二楼、三楼升降平台出入口增设固定式防护栏杆、安全联锁门,实现卷闸门未完全关闭时升降平台无法启动,从硬件杜绝人员误入、攀爬风险; 二是更换磨损模糊的设备遥控器,增设平台运行声光双重警报,在平台四周、楼层出入口增设多块 “禁止载人、禁止人货混装” 醒目警示标牌; 三是建立升降平台每日班前检查、每周维保、月度全面检修台账,安排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日记录设备运行、防护完好情况,故障停机维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4.强化现场作业动态管控。设置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货物转运、升降平台作业全程现场监护;每日班前开展安全交底,重点强调严禁人员搭乘载货升降设备;建立违章登记台账,对发现违规行为当场停工整改并开展再教育,从源头杜绝冒险作业行为。

五、总体评估意见

本次汇康餐饮 “5・2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核查涉事企业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处罚执行、监管部门履职提升全流程工作。经综合评估,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全面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列明的全部整改事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升级液压升降平台安全防护硬件、落实现场专人监护管控,从制度、设备、人员三方面补齐安全管理短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地。本次评估实现该起事故查处整改闭环管理,消除本企业升降平台载人坠落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在该企业重复发生,进一步规范鱼峰区南环路片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持续巩固辖区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

同时评估也发现,辖区小微企业整体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载货升降平台违规载人的风险在部分同类企业中仍然存在。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仍需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做好设备维护和人员安全教育,严防同类隐患反弹回潮。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