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箭盘山街道华浔窑埠分公司6.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2024年6月4日12时17分,在柳州市屏山大道北四巷盛邦书香里x栋x单元x楼x号房内,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施工人员在拆除墙体作业过程中墙体倒塌,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鱼峰区人们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并于2024年8月6日形成《鱼峰箭盘山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将事故定性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估,重点对《鱼峰箭盘山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鱼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鱼政发〔2021〕16号)要求,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鱼峰分局、箭盘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鱼峰箭盘山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评估组)。事故调查评估组以“强化措施、落实整改、警示预防、安全生产”为主旨,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针对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中存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因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罚款缴纳义务,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向鱼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正有序推进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针对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中,公司主要负责人尹XX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尹化元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叁拾柒元贰角(¥16,437.20)。 截至目前,该笔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额缴纳到位,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有效落实了事故责任追究要求,切实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是开展制度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各工种操作规程。二是组织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计划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三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认真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深刻吸取了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鱼峰箭盘山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个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进行查余补漏;二是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单位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人员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是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求排查后及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四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及现场监管工作。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知识,均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专业能力,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五.总体评估意见
此次对鱼峰箭盘山广西柳州华浔品味装饰有限公司窑埠分公司“6·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制止,及时消除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调查评估组工作人员签名: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