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应急发〔2024〕3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3-29 10: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制定本计划。

一、对象和范围

根据“三定”职责,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和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八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相关要求,对列入区本级2024年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一般检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安全培训保障情况;安全设备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地下矿山顶板监测管控情况;地下矿山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安全培训保障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四)工贸企业。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点检查项目情况;机械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建材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涉及液氨制冷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及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三、监督检查单位安排

根据工作职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由我局安全监管股、应急股负责,经统计,现有3名执法人员可从事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详见附件2)。经测算,2024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为228日(测算说明详见附件1),可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22家,一般检查单位17家(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5%,即17家)。

(一)重点执法检查单位(22家)

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年内至少组织进行1次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1.非煤矿山企业1家:广西柳州森茂矿业有限公司。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仓库)6家: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柳州供应站、广西柳州市天基生物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车宝涂料化工厂、柳州市镇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桂柳加油站、柳州市里雍美秀加油站、广西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白莲加油站。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15个:黄素萍(白沙镇王眉村社贝屯路口)、柳州市鱼峰区金亨烟花爆竹经营部(鱼峰区里雍镇龙江村和村屯立兴段)、柳州市鱼峰区雪蜜烟花爆竹经营部(鱼峰区里雍镇白沙路龙江路三岔路口)、柳州市鱼峰区庆均烟花爆竹经营点              (里雍镇白沙路口第二间民房)、柳州市鱼峰区宏竹烟花爆竹经营部(里雍镇里雍村大岭脚屯长岭坡)、成世玲(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大塘口屯6号)、韦云颖(里雍镇红赖村白见屯30号房屋东面)、柳州市鱼峰区丽梅烟花爆竹经营点(里雍镇龙江村原粮所对面)、郑毅(里雍镇立冲村河表屯红花村三岔路口)、黄日东(白沙镇白沙社区古塘屯黄日军家旁)、黄美(白沙镇大电村高壮屯)、姚光礼(白沙镇白沙村儒栈屯)、韦向林(白沙镇大电村下送屯下送新村和象州交界三角地)、柳州市鱼峰区永术便民店(白沙镇白沙社区大化屯22号之一)、陈贤维(里雍镇长岭脚西)。

(二)一般检查单位

一般检查单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以下检查对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25%的企业,在年内进行1次执法检查。

1.工贸行业(50家):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柳州)有限公司、广西柳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宏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柳州万诚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柳州市乐哈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威尔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柳州华润路分店、柳州螺喜会食品有限公司、柳州稳远电气有限公司、广西辉煌耐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臻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明阳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兴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建益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柳州承特变压器有限公司、柳江区大中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柳州市永捷模具有限公司、柳州威克预应力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华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柳州市银柳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螺状元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兴柳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昌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螺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仙茱制药有限公司、柳州鼎蓉鲜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广西大运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旺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旺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攀升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御品香科技有限公司、柳州螺老爹食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西珍露食品有限公司、柳州市芳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肖叔叔食品有限公司、柳州桂之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螺外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熊无敌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磨豆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恒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十八巷子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怡佳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吴大药业有限公司、广西馨海动保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福玲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鹏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危险化学品行业(17家):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上线加油站、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下线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东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驾鹤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莲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燎原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马鞍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天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五里亭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西江第二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西江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银桐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迎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柳乐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柳石加油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龙潭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胜翔加油站。

(三)专项执法检查

1.非煤矿山行业开展贯彻落实《鱼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计划另行制定)。

2.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贯彻落实《鱼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排险除患”行动,突出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各环节管理。

3.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行为,完善烟爆零售布点规划,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坚决取缔。

4.工贸行业开展《鱼峰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专项执法(专项执法计划另行制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精准严格执法。推行差异化执法,对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多,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混乱的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隐患问题少、安全管理好的守法监管对象“无事不扰”。推进“执法+专家”的执法检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协助,提高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确认、固化证据,构成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及时作出执法决定,对隐患问题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做到“利剑高悬”。

(二)强化规范执法。按照自治区应急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桂应急发〔2019〕72号)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桂应急发〔2019〕126号)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制度》(桂应急发〔2019〕60号)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以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工作,做到执法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人员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执法决定在柳州信用公共信息平台网站公开。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通过“说理式执法”,向企业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通过专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达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目的,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的威信,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四)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发现监管对象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和媒体曝光,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五)推进执法信息化管理。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方式,将监管执法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相关执法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系统。

附件:1.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

2.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监督检查执法

工作日测算执法工作日测算

经统计,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现有2个股室3人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详见附件2)。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482日)

2024年共366日,其中:双休日104日,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共20日。

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为:366-104-12=250日。

总法定工作日=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250日/人×3人=750日

(二)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522日)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值班总共安排:432工作日。

2.病假、事假总安排:15日。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总安排:45工作日。

4.党群活动总共安排:30工作日。

以上非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522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228日)

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0日-522日=228日。


附件2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姓名

性别

股室

职务(职称)

执法单位

执法区域

执法类别

执法证号

备注

1

易齐兴

安全监管股

副局长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鱼峰区

安全生产

20020224007


2

李四中

应急股

副局长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鱼峰区

安全生产

20020224010


2

周凡超

安全监管股

科员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鱼峰区

安全生产

200202240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印发


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鱼应急发〔2024〕3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制定本计划。

一、对象和范围

根据“三定”职责,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和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八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相关要求,对列入区本级2024年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一般检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安全培训保障情况;安全设备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地下矿山顶板监测管控情况;地下矿山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安全培训保障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四)工贸企业。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点检查项目情况;机械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建材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涉及液氨制冷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及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三、监督检查单位安排

根据工作职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由我局安全监管股、应急股负责,经统计,现有3名执法人员可从事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详见附件2)。经测算,2024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为228日(测算说明详见附件1),可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22家,一般检查单位17家(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5%,即17家)。

(一)重点执法检查单位(22家)

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年内至少组织进行1次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1.非煤矿山企业1家:广西柳州森茂矿业有限公司。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仓库)6家: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柳州供应站、广西柳州市天基生物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车宝涂料化工厂、柳州市镇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桂柳加油站、柳州市里雍美秀加油站、广西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白莲加油站。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15个:黄素萍(白沙镇王眉村社贝屯路口)、柳州市鱼峰区金亨烟花爆竹经营部(鱼峰区里雍镇龙江村和村屯立兴段)、柳州市鱼峰区雪蜜烟花爆竹经营部(鱼峰区里雍镇白沙路龙江路三岔路口)、柳州市鱼峰区庆均烟花爆竹经营点              (里雍镇白沙路口第二间民房)、柳州市鱼峰区宏竹烟花爆竹经营部(里雍镇里雍村大岭脚屯长岭坡)、成世玲(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大塘口屯6号)、韦云颖(里雍镇红赖村白见屯30号房屋东面)、柳州市鱼峰区丽梅烟花爆竹经营点(里雍镇龙江村原粮所对面)、郑毅(里雍镇立冲村河表屯红花村三岔路口)、黄日东(白沙镇白沙社区古塘屯黄日军家旁)、黄美(白沙镇大电村高壮屯)、姚光礼(白沙镇白沙村儒栈屯)、韦向林(白沙镇大电村下送屯下送新村和象州交界三角地)、柳州市鱼峰区永术便民店(白沙镇白沙社区大化屯22号之一)、陈贤维(里雍镇长岭脚西)。

(二)一般检查单位

一般检查单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以下检查对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25%的企业,在年内进行1次执法检查。

1.工贸行业(50家):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柳州)有限公司、广西柳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宏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柳州万诚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柳州市乐哈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威尔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柳州华润路分店、柳州螺喜会食品有限公司、柳州稳远电气有限公司、广西辉煌耐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臻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明阳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兴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建益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柳州承特变压器有限公司、柳江区大中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柳州市永捷模具有限公司、柳州威克预应力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华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柳州市银柳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螺状元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兴柳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昌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螺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仙茱制药有限公司、柳州鼎蓉鲜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广西大运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旺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旺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攀升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御品香科技有限公司、柳州螺老爹食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西珍露食品有限公司、柳州市芳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肖叔叔食品有限公司、柳州桂之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螺外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熊无敌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磨豆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恒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十八巷子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怡佳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吴大药业有限公司、广西馨海动保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福玲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鹏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危险化学品行业(17家):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上线加油站、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下线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东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驾鹤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莲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燎原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马鞍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天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五里亭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西江第二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西江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银桐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迎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柳乐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柳石加油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龙潭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胜翔加油站。

(三)专项执法检查

1.非煤矿山行业开展贯彻落实《鱼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计划另行制定)。

2.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贯彻落实《鱼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排险除患”行动,突出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各环节管理。

3.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行为,完善烟爆零售布点规划,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坚决取缔。

4.工贸行业开展《鱼峰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专项执法(专项执法计划另行制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精准严格执法。推行差异化执法,对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多,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混乱的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隐患问题少、安全管理好的守法监管对象“无事不扰”。推进“执法+专家”的执法检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协助,提高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确认、固化证据,构成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及时作出执法决定,对隐患问题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做到“利剑高悬”。

(二)强化规范执法。按照自治区应急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桂应急发〔2019〕72号)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桂应急发〔2019〕126号)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制度》(桂应急发〔2019〕60号)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以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工作,做到执法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人员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执法决定在柳州信用公共信息平台网站公开。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通过“说理式执法”,向企业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通过专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达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目的,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的威信,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四)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发现监管对象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和媒体曝光,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五)推进执法信息化管理。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方式,将监管执法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相关执法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系统。

附件:1.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

2.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监督检查执法

工作日测算执法工作日测算

经统计,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现有2个股室3人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详见附件2)。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482日)

2024年共366日,其中:双休日104日,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共20日。

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为:366-104-12=250日。

总法定工作日=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局参加执法人员数量=250日/人×3人=750日

(二)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522日)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值班总共安排:432工作日。

2.病假、事假总安排:15日。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总安排:45工作日。

4.党群活动总共安排:30工作日。

以上非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522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228日)

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0日-522日=228日。


附件2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姓名

性别

股室

职务(职称)

执法单位

执法区域

执法类别

执法证号

备注

1

易齐兴

安全监管股

副局长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鱼峰区

安全生产

20020224007


2

李四中

应急股

副局长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鱼峰区

安全生产

20020224010


2

周凡超

安全监管股

科员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鱼峰区

安全生产

200202240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