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3-06785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标  题:
鱼防指办〔2023〕1号 关于明确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防指办〔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鱼防指办〔2023〕1号 关于明确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3-20 10:00   

各镇(街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按照自治区、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包含鱼峰区都乐河道防洪堤(二期)以及该河段其他堤防工程)的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监督责任人、管理单位主体责、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予以公告。各责任人,对防洪堤防安全度汛负总责,组织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组织河道清障和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制定和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促督导防汛工作,遇有灾害性天气,靠前指挥。各有关责任人务必保持高度警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负责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把所包重点的防汛工作抓在手上。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酿成重大责任性灾害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张燕 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主管部门监督责任人:吴子均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人:陈岗 白莲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主管部门技术责任人:韦同换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管理单位巡查责任人:陈岗白莲街道办事处主任

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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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防指办〔2023〕1号 关于明确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按照自治区、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包含鱼峰区都乐河道防洪堤(二期)以及该河段其他堤防工程)的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监督责任人、管理单位主体责、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予以公告。各责任人,对防洪堤防安全度汛负总责,组织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组织河道清障和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制定和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促督导防汛工作,遇有灾害性天气,靠前指挥。各有关责任人务必保持高度警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负责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把所包重点的防汛工作抓在手上。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酿成重大责任性灾害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张燕 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主管部门监督责任人:吴子均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人:陈岗 白莲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主管部门技术责任人:韦同换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三千河鱼峰区段防洪堤工程管理单位巡查责任人:陈岗白莲街道办事处主任

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