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鱼)应急撤罚决〔2025〕大队-1号
当事人:贵州和其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MACUAHW78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五号还房X栋X单元XXX
法定代表人:杨某
本机关于2025年9月30日就柳州市鱼峰区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6·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对贵州和其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鱼)应急罚〔2025〕大队-9号。现因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送达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已作出并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鱼)应急罚〔2025〕大队-9号,并依法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34号司法大楼6楼
邮政编码:545000
联系人:覃婷婷
联系电话:0772-2158702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