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2-30906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标 题:
- 鱼安委办〔2022〕43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22年第2号)
- 发文字号:
- 鱼安委办〔202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7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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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鱼安委办〔2022〕43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22年第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鱼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鱼峰区2022年一季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0”物体打击事故
(一)事故情况
2022年1月20日上午,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李某珠、陈某全、温某理、陈某君、唐某惠、莫某美、梁某梅、马某、曾某祥在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5号柳职院教职工宿舍西面围墙旁砍伐两颗枯死的相思树,9时40分,陈某全、陈某君、唐某惠、莫某美、梁某梅、马某正在将已经砍伐切割好的第一颗树圆木装上小货车,已经开锯大约25厘米深的第二颗树突然倒向正在作业的装卸区域,造成陈某全死亡,陈某君、唐某惠受重伤。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枯树地下部分南侧约有五分之二的面积已经被白蚁啃食蛀空,使用油锯沿地面西北面开锯25厘米(约占树桩直径的五分之二),剩下的木质部分(约占树桩直径的五分之一)不能支撑整棵树自身重量。
间接原因:一是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未对员工进行规范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二是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追责问责情况
对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相关人员移交鱼峰区纪委监委处理。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