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应急发〔2020〕4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鱼峰区委区政府有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按照《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优化政务服务的公告》的要求,尽可能的减少人员接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我局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中的备案类事项的审批审核方式作临时调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延期(新)办理实行现场一次性审核,申请单位请登录邮箱:lzyfajj@163.com(密码:3160661)红色置顶部位,下载常见审批申请材料解压后自行打印申请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后,电话预约我局审批联系人,我局工作人员在现场直接审核申请材料和生产经营场所,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现场核查的工作人员将材料带回办公室按照审批流程办理,批准(不批准)文书将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单位(邮递费到付),延期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请在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内准备好申请材料并通知我局工作人员,以便我局工作人员直接进行现场审核。
二、备案类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网络审核,申请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第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的单位,请登录邮箱:lzyfajj@163.com(密码:3160661)红色置顶部位,下载常见审批申请材料解压后自行打印申请表格,将审批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传回上述邮箱,并电话告知我局审批联系人,我局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批准(不批准)文书将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单位(邮递费到付)。
三、临时调整的审批审核方式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审批审核方式恢复原向社会公布的审批审核方式,其他不明白事项可以加入鱼峰区危险化学品工作群或者电话咨询,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0772-3310527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及申请材料清单
2.备案类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申请材料清单
(此页无正文)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印发
(网络传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