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安委办〔2018〕1号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1-10 10:36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鱼峰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鱼峰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为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关系劳动力资源可持续供给和经济绿色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重大的社会和民生问题。201112月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及机制逐步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基本控制。“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关键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相关信息掌握不全面,中小微型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基层职业病综合防治和监管能力依然薄弱;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卫生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新的职业危害因素研究和识别不足,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有待扩大。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根本目的。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基本原则 

  1.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推动企业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作业场所工作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落实责任。适应鱼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总体统筹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积极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保障救助制度,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4.完善体系,提升能力。健全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和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所属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作用。加强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提升职业病危害识别、检测、评价、控制能力及职业病诊治水平。 

  ()规划目标 

  1.总目标 

  2020年,形成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全面参与和社会广泛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格局;掌握职业病防治情况,加强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能力;遏制接尘工龄在5年内的新发尘肺病病例的上升势头,有效控制职业性化学中毒和急性放射性职业病,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具体目标 

  ——2020年,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总数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关信息。 

  ——2020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率达到7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8%以上;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85%以上。 

  ——2020年,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符合救助标准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 主要任务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推进部门和系统内现有信息系统的交流与共享,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行业类型、职工总数及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逐步扩大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范围,掌握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规律和趋势。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了解不同行业、产业所接触的职业危害以及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和控制。建立定期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规划的落实并定期评估。 

  ()强化职业病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活动。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努力解决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与控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落实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强化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规范职业病危害告知、设置警示标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重的用人单位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职业卫生专业医师或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完善保障救助措施。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社会性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病报告为基础,及时收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待遇和救助落实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 

  ()加大职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安全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创新职业健康促进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增强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四、保障措施 

   ()加强政府领导。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办法,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落实部门责任。卫生计生、安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国资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控策略,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逐年增加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投入力度,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执法队伍,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责任体系,大力发展基础监管力量,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职业病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人等高职业病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018年底,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督促规划的顺利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和终期效果评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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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鱼安委办〔2018〕1号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鱼峰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鱼峰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为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关系劳动力资源可持续供给和经济绿色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重大的社会和民生问题。201112月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及机制逐步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基本控制。“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关键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相关信息掌握不全面,中小微型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作业条件简陋,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基层职业病综合防治和监管能力依然薄弱;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卫生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新的职业危害因素研究和识别不足,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有待扩大。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根本目的。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基本原则 

  1.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推动企业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作业场所工作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落实责任。适应鱼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总体统筹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积极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保障救助制度,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4.完善体系,提升能力。健全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和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所属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作用。加强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提升职业病危害识别、检测、评价、控制能力及职业病诊治水平。 

  ()规划目标 

  1.总目标 

  2020年,形成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全面参与和社会广泛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格局;掌握职业病防治情况,加强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能力;遏制接尘工龄在5年内的新发尘肺病病例的上升势头,有效控制职业性化学中毒和急性放射性职业病,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具体目标 

  ——2020年,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总数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关信息。 

  ——2020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率达到7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8%以上;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85%以上。 

  ——2020年,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符合救助标准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 主要任务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推进部门和系统内现有信息系统的交流与共享,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行业类型、职工总数及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逐步扩大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范围,掌握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规律和趋势。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了解不同行业、产业所接触的职业危害以及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和控制。建立定期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规划的落实并定期评估。 

  ()强化职业病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活动。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努力解决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与控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落实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强化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规范职业病危害告知、设置警示标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重的用人单位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职业卫生专业医师或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完善保障救助措施。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社会性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专项调查和职业病报告为基础,及时收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待遇和救助落实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 

  ()加大职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安全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创新职业健康促进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增强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四、保障措施 

   ()加强政府领导。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办法,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落实部门责任。卫生计生、安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国资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控策略,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逐年增加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投入力度,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执法队伍,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责任体系,大力发展基础监管力量,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职业病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人等高职业病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018年底,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督促规划的顺利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和终期效果评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