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摸底时间
2026年9月-11月,启动四农普清查摸底工作
清查摸底目的
01确定普查登记对象
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和实地访问,确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按类登记,并统计汇总有关情况。
02为普查登记打好基础
清查摸底是保障普查登记顺利实施的关键基础环节,普查登记是在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清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
清查摸底的对象
农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清查摸底的范围
01农户
①户籍在普查区
②居住在普查区
③在本普查区有住房或农业设施
④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⑤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外来经营户
02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①注册地在普查区
②办公地在普查区
③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用房或农业设施
④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⑤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外来经营单位
清查摸底基本原则
在地原则、不重不漏
清查摸底工作按照普查区在地原则开展,由县级普查机构统一部署,乡级普查机构组织各普查区的农业普查工作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现场实施。对满足清查摸底条件的对象要全面清查(“有户(单位)就查”“有地(设施)就查”),做到不重不漏。
清查摸底工作流程

实地清查工作流程
普查员参考底册信息,按照既定线路走访每一个建筑物开展清查,填写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摸底表,并将清查底册核查情况填写准确,同时对清查摸底过程中了解到的特殊情况进行记录,确保在地域范围上不重不漏,完整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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