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鱼峰区委政法委  |   发布日期: 2025-10-17 10:50   

根据中共十一届鱼峰区委第九轮巡察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6日,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在司法楼7楼会议室召开。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仁福作动员讲话,鱼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韦婉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陈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以及干部职工约30人参加。

何仁福指出,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将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性质,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他强调,一是严守工作规则,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开展监督;二是紧扣监督重点,精准落实政治巡察工作要求;三是坚持同题同答,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区委政法委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中央要求,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共同查找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共同完成好这一重要政治任务。

韦婉要求,区委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好统筹协调保障,营造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落实政治责任,并以本轮巡察为重要契机,切实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工作,敢于正视问题、主动查摆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切实把履行政治责任体现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陈遥代表区委政法委作表态讲话。他表示,政法委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落实,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要做好服务保障,全力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委政法委工作约3个月。巡察期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设专门值班电话:1587829008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置1个固定巡察联系信箱,在鱼峰区司法大楼一楼。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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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中共十一届鱼峰区委第九轮巡察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6日,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在司法楼7楼会议室召开。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仁福作动员讲话,鱼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韦婉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陈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以及干部职工约30人参加。

何仁福指出,鱼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将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性质,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他强调,一是严守工作规则,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开展监督;二是紧扣监督重点,精准落实政治巡察工作要求;三是坚持同题同答,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区委政法委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中央要求,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共同查找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共同完成好这一重要政治任务。

韦婉要求,区委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好统筹协调保障,营造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落实政治责任,并以本轮巡察为重要契机,切实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工作,敢于正视问题、主动查摆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切实把履行政治责任体现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陈遥代表区委政法委作表态讲话。他表示,政法委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落实,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要做好服务保障,全力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委政法委工作约3个月。巡察期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设专门值班电话:1587829008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置1个固定巡察联系信箱,在鱼峰区司法大楼一楼。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