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我区印发了《鱼峰区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若干有力措施,要求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其中,跟贫困户有最直接关系的要数“调整以奖代补政策门槛”这一项了,降低政策门槛,简化奖补程序,提高奖补标准等,给贫困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调整以奖代补政策门槛
简化奖补程序,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的扶贫产业,在确保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在网上开展计划申报、申请验收、公告公示等工作;申请验收阶段,经实地核验后,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时间缩短为3天。
降低最低奖补规模。单户单项最低奖补规模调整详见《鱼峰区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鱼扶领发[2020]3号)文件。
提高奖补标准。在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期间发展并完成验收的产业项目,奖补标准在原定单位补助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30%。期间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增加部分不计入当年该户累计最高奖补金额。
以下是具体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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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网上开展计划申报、申请验收、公示公告等工作”如何具体实施?是否有专门的平台或端口?
答:没有专门的平台或端口。“在网上开展计划申报、申请验收、公示公告等工作”是指帮扶干部或村干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或其他信息化方式,收集汇总贫困户的项目申报需求,汇总好项目计划后,通过电子邮箱走申报、审批流程。关于公示公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对申报情况、验收结果、资金发放等进行公示公告。涉及微信、电子邮件等申报、审批、公示等工作的,需要截图、登记,留证备查。 问:“申请验收阶段,经实地核验后,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时间缩短为3天”,是否指验收结果可县、乡、村同时公示3天?申报项目计划阶段是否可以将《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计划汇总表》在县、乡、村同时公示3天即可,还是仍需按照《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8号)要求执行?
答:“申请验收阶段,经实地核验后,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时间缩短为3天”指的是:经镇组织验收合格汇总上报到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组织抽检核验后,验收结果可在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3天即可。
申报项目计划阶段,村、乡两级可同时公示,项目计划公示时间为3天。 问:如何理解“奖补标准在原定单位补助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30%的补助,期间贫困户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增加部分不计入当年该户累计最高奖补金额”?增加的补助是否有最高限额?
答:桂开办发〔2020〕7号文件中的产业奖补措施的政策导向,是适当降低补助门槛、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贫困户在疫情防控期间抢抓农时备耕备种备养,及时恢复生产,保障收入不减。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户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增加部分也有最高限额。如:2014、2015年退出户、历年已脱贫户每户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的新增奖补金额不超过当年度已脱贫户累计最高限额的50%,我区2014、2015退出户、历年脱贫户补助最高限额为5000元,则新增补助为不超过2500元。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的项目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新增补助也按此比例执行。 问:“在3月31日前、4月1日一6月30日期间发展的产业”,针对“发展的产业”如何理解、界定?是期间开始进行生产的产业,还是已可收获农产品的产业,还是已竣工验收的产业?
答:“发展的产业”是指在这期间完成验收的种植、养殖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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