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声富申请,并通过本局依法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智美口腔诊所执业登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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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类别 |
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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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址 |
柳州市鱼峰路59号5栋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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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口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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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牙椅)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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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申请人 |
严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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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2024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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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符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符合《诊所备案基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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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 |
公示期间内,如对我局批准设置该个体诊所有不同意见的,请及时向我局审批股反映。
联系电话:8805258 邮编:545005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4室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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