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将《鱼峰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
鱼峰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2022年,在全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总培训任务50人。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以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重点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面向从事种植、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农户及农机手开展专项技术技能培训。2022年计划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50名。
(二)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先锋行动由自治区组织举办。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和退役军人村支书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培养方案另行印发,根据自治区方案要求遴选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班。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2022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来源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分配我区培训任务资金为5万元。
(二)资金使用。
1.培训费标准。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按人均不超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详见附件1)。
2.开支范围。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或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
(1)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管、项目验收等支出。
(2)教育培训和异地现场教学培训产生的培训教材及资料、食宿和交通及其差旅费,教学培训(实训)耗材、办公设备、场地费,培训管理服务和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支出。
(3)聘用教师的课堂教学讲课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等支出。
(4)信息化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流量补贴、专家指导咨询等以及购买可追溯可佐证的有关线上学习课程资源、线上学习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支出产生的相关费用。
(5)业务培训支出,如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参加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县(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培训费等。
(6)跟踪服务扶持产生费用,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参加涉农竞赛、宣传推广等支出。
(三)强化监管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加强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培育措施和培育任务,落实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民培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子均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荣铭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覃学娟 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冬菊 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刘晓彬 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二)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需求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本级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全面落实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完成考核任务。
(三)强化绩效管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要确保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班级设置、课程安排等基础信息100%入库,实现培训线上线下学习全过程可查可溯。在培训过程中,要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机构、师资和效果等综合管理开展在线评价,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规范购买线上学习服务。按照《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完善档案资料,将培育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汇总,分类分册,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存放,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保存性。按照项目实施模块和绩效考评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及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实行约谈和通报制度,按季度抽查,督促培训工作机制不顺、管理服务不力、培训资金执行进度慢、培训工作不规范的单位及时整改。
(五)做好典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遴选推介一批优秀教师、农民优秀学员,打造一批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评选一批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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