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58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0〕54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将《2020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2020年鱼峰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0〕58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0〕54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着力办好农民满意的教育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强化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训。
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要求,紧扣产业布局,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生猪产能恢复的培训需求,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主要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主要强化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其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其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鱼峰区2020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不少于67人。
(二)遴选农民参加农业经理人培养。
2020年,计划遴选培养1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业经理人培养,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在完成相关课程培训及跟踪服务后,根据培训完成及考核情况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三)遴选农民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
积极遴选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企业负责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通过教育培训和创业孵化指导,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要求,增强其创业兴业能力。2020年计划遴选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1名。
(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
遴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且积极示范带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及管理骨干、村“两委”干部等,参加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农户发展作用。
(五)遴选妇女农民参加高素质女农民培训。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遴选高素质女农民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培训。区级妇联部门负责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对象的遴选审核并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管理系统中推荐到自治区,并纳入培训对象库管理。
(六)开展贫困村主导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按照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绩效考核整改任务分工和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重点围绕贫困村 “3+1”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面向具有劳动能力和技术需求的贫困户开展扶贫技术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让贫困户具备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全年培训贫困村农民占总体农民教育培训任务数20%以上。
三、培育对象和条件
遴选年满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重点关注并遴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转岗创业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的专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帮助提升产业效益。
四、资金来源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来源于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分配我区培训任务资金为20万元。
(二)资金使用。
1.培训费标准。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3000元,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1000元,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人均不超过1000元,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管等支出;教育培训和异地现场教学培训产生的培训教材资料、食宿和交通及其差旅费,教学培训(实训)耗材和场地费,培训管理服务和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支出;聘用教师的课堂教学讲课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等支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指导支出,如在线教学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流量补贴、专家服务和宣传推广费等相关费用;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典型宣传等支出;业务培训支出,如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参加全国全区以及市、县(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交通差旅费等。
(三)强化监管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培训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明确培育主体
根据培训任务的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选择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确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后及时上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产业育人导向,加快推进分层育人。紧密围绕区域产业布局,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生猪产能恢复的培训需求,按照“1+X”模式,选择1项主导产业和若干项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育人。指导培训机构围绕产业需求,选准培育对象,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按产业周期分段实施培训。
(二)制定开班计划,高质量开展培训。培训机构根据资金安排和培训计划,制定开班计划,报所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公开发布,接受农民报名。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培训班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教材选择上,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可结合当地实际参考使用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推荐目录中的教材。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在线完成组班和组织培训,完善培训组织流程各主要环节,如签到考勤、在线评价和建立台账档案等。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管理和信息宣传。
(三)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实践教学。高素质农民培训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要充分调动优质资源,组织培训机构送教下乡、进村办班,开设产业小班,加大实地案例教学,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四)加强信息化平台应用。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以及即将推出的广西农业科教云平台(暂定名:桂农耘),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积极探索线上与线下培训的学时学分有效衔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鉴于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决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燕 鱼峰区副区长
副组长:陈 稳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谭振贤 鱼峰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秀斌 鱼峰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珲媛 鱼峰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成爱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利敏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敏思 鱼峰区团委副书记
王 华 鱼峰区妇联副主席
刘治国 鱼峰区扶贫办副主任
韦畯腾 里雍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华东 白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鱼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区产业发展等实际需要,负责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培育措施和培育任务,落实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民培育具体工作,同时报送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完成绩效考评任务。全面落实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完成考核任务。
(三)加强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要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培训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文件、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信息、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考试考核材料、图片影像资料及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材料,做到“一班一案”,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培训机构要健全完善信息档案数据库,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的管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
(四)加大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挖掘和宣传各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优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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