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户籍新生报名入学材料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07-06 18:02  
1.入学排序
根据柳教规〔2021〕1号“第六章 入学排序”规定执行。
2.报名材料
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优待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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