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 桂民规【2024】6号文相关规定: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求,必须综合考量。本自治区户籍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救助。申请人应按规定出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说明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共同生活成员当面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三个月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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