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具体操作为:
一、应由股东个人账户转到公司账户。(温馨提示:公司的业务收入和收入转化资产也不算实缴。)
二、股东转款的时候,要记得把款项明确备注“投资款”,否则可能导致出资无效。
三、公司财务要把这笔钱计入到“实收资本”科目。
四、依据《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司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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