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办发〔2018〕33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2018年农村房屋修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8-21 11:39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鱼峰区2018年农村房屋修缮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鱼峰区2018年农村房屋修缮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预脱贫村稳固住房率达98%以上,解决我区农村贫困群众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里雍、白沙镇调查评定统计数据,我区2018年预脱贫村C级危房总数236户,分布在6个村范围内:白沙镇王眉村7户、白沙镇大电村3户、白沙镇新安村58户、白沙镇水山村138,里雍镇富龙村16户,里雍镇龙团村14户。对居住在C级危房内的贫困户开展加固修缮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危房改造内容。按农户危房的危险程度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维修加固,达到稳固住房标准。 

  (二)危房改造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通过采取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达到稳固住房标准要求。 

  (三)改造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桂建村镇〔2015〕88号)要求,经评定属于2018年预脱贫村农户中的C级危房户。 

  (四)资金筹措。实施C级危房修缮改造236户,依据柳江区2017年标准及实际情况,按户均补助1万元标准,实行总额控制,由本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36万元,原则上不突破该总额。按照各镇改造数量将相应金额的补助经费拨付到各镇政府,由各镇政府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镇政府主体责任原则。各镇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工程中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区扶贫办、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确保我区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原则。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涉及危房改造农户的切身利益,各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确定、补助、建设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屯、乡镇、县区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三)因地制宜、集约节约。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引导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美观的现代化新农居,避免大修大建或盲目攀比而致贫。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底前完成)。1.危房等级评定。各镇政府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危房等级评定,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管理信息系统。 

  2.C级危房修缮改造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桂建村镇〔2015〕88号)要求,由农户自愿申请、村“两委”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做好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审定和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根据2018年预贫困村农户房屋调查及等级评定数据,对居住在C级危房内的农户开展加固修缮工作。参照2017年柳江区做法,各镇政府报送房屋修缮相关项目单价,由区财政局核定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以核定后单价及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完成)。1. 各镇政府要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向区住建局提出总的验收报告,区住建局应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共同组成验收组,组织验收抽查。2018年11月底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工作。 

  2.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各镇要把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结果等信息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严格张榜公示,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归档,建立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档案。 

  3.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镇要对危房改造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管理信息系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现贫困农民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调合作。 

  (二)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房屋修缮项目,负责组织对辖区范围脱贫村内C级危房的修缮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核查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思想动员、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督促改造实施进度。 

  区扶贫办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快项目推进。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本着“渠道不改、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上级各有关部门资源,形成资金集中投入的合力。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安排开展援建帮建工作,同时按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整合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四)加强监督,安全高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以及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的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同时各镇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发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政策通知

鱼政办发〔2018〕33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2018年农村房屋修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鱼峰区2018年农村房屋修缮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鱼峰区2018年农村房屋修缮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预脱贫村稳固住房率达98%以上,解决我区农村贫困群众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里雍、白沙镇调查评定统计数据,我区2018年预脱贫村C级危房总数236户,分布在6个村范围内:白沙镇王眉村7户、白沙镇大电村3户、白沙镇新安村58户、白沙镇水山村138,里雍镇富龙村16户,里雍镇龙团村14户。对居住在C级危房内的贫困户开展加固修缮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危房改造内容。按农户危房的危险程度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维修加固,达到稳固住房标准。 

  (二)危房改造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通过采取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达到稳固住房标准要求。 

  (三)改造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桂建村镇〔2015〕88号)要求,经评定属于2018年预脱贫村农户中的C级危房户。 

  (四)资金筹措。实施C级危房修缮改造236户,依据柳江区2017年标准及实际情况,按户均补助1万元标准,实行总额控制,由本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36万元,原则上不突破该总额。按照各镇改造数量将相应金额的补助经费拨付到各镇政府,由各镇政府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镇政府主体责任原则。各镇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工程中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区扶贫办、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确保我区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原则。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涉及危房改造农户的切身利益,各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确定、补助、建设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屯、乡镇、县区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三)因地制宜、集约节约。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引导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美观的现代化新农居,避免大修大建或盲目攀比而致贫。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底前完成)。1.危房等级评定。各镇政府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危房等级评定,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管理信息系统。 

  2.C级危房修缮改造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桂建村镇〔2015〕88号)要求,由农户自愿申请、村“两委”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做好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审定和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根据2018年预贫困村农户房屋调查及等级评定数据,对居住在C级危房内的农户开展加固修缮工作。参照2017年柳江区做法,各镇政府报送房屋修缮相关项目单价,由区财政局核定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以核定后单价及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完成)。1. 各镇政府要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向区住建局提出总的验收报告,区住建局应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共同组成验收组,组织验收抽查。2018年11月底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工作。 

  2.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各镇要把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结果等信息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严格张榜公示,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归档,建立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档案。 

  3.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镇要对危房改造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管理信息系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现贫困农民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调合作。 

  (二)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房屋修缮项目,负责组织对辖区范围脱贫村内C级危房的修缮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核查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思想动员、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督促改造实施进度。 

  区扶贫办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快项目推进。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本着“渠道不改、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上级各有关部门资源,形成资金集中投入的合力。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安排开展援建帮建工作,同时按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整合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四)加强监督,安全高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以及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的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同时各镇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