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良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工信局  |
发布日期:
2017-06-20 09:03  
鱼人委〔2017〕4号
鱼峰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鱼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志的提请,鱼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黄良生同志的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何如权同志的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陈兴文同志的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柳州市鱼峰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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