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荣壮辞去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鱼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6-16 10:00   

(2023年2月24日鱼峰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梁荣壮辞去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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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鱼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荣壮辞去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2月24日鱼峰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梁荣壮辞去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